影视艺术属于哪种科学?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蹈入陷阱的误区。
人类的科学分类有三种,第一种,研究物质对象的自然科学;第二种,研究人类自身的人文科学;第三种,研究社会组织的社会科学。
艺术以人为表现对象,以挖掘人性为自己的崇高目标,所以艺术属于人文科学——艺术的顶峰文学,就有一个著名定义:文学是人学。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就是把文学由表现“神”到转为表现“人”的人文主义运动,所以文学属于人文科学。
影视艺术呢?于是顺理成章也被视为人文科学。
可是……
先不说影视艺术与科学技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过去我们只把技术作为表现人的手段,所以被忽略不计——但是,今天的影视艺术已经看到了数字化的曙光,数字信息技术不说支持,也已极大地限制或是发展了影视艺术原来娴熟的表现技巧,成为21世纪数字时代影视艺术无法绕过的表现元素,自然科学对影视艺术的重要性也已不再是昔日观点所能漠视的了。
但可以公认的是,电影电视一直被认为是大众传媒,大众传媒对社会有强大的功能,施拉姆在《男人、女人、信息和媒介》(1982)清晰列表指出它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与一般社会功能。即使我们再怎样强调以为电影导演是怎样通过自己的“电影笔”来解剖人性甚或社会的意义,每部电影作品都是可以解剖出施拉姆所分析的三大功能的:
政治功能
|
经济功能
|
一般社会功能
|
监视(收集情报)
协调(解释情报;制订、传播和执行政策)
社会遗产、法律和习俗的传递
|
关于资源与买和卖的机会的信息
解释这种信息;制订经济政策;活跃和管理市场
开创经济行为
|
关于社会规范、作用等的信息;接受或拒绝它们
协调公众的了解和意愿;行使社会控制
向社会的新成员传递社会规范和作用的规定
娱乐(消遣活动,摆脱工作和现实问题,附带地学习和社会化)
|
我们对影视艺术长期缺乏传播学观点的关照,所以很少有人把它们视为社会科学。但应该指出,电视的传播性质非常清晰,电影或被视作导演的个性表达或被视作大众的娱乐行为,它的传播属性已在“习惯性的耳聋”中轻易地抹掉了。
影视艺术,尤其是21世纪的影视艺术,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综合性载体。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