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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纯勇制造】《互联网新规定》犹如“交通警察”!

(2008-01-08 20:35:22)
标签:

国际广播电台

国际在线

新媒体

互联网

视听节目服务

管理规定

财经

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产业采访花絮
1月8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旗下的“国际在线”在京召开了新媒体推介会
由广电总局和信产部在2007年12月28日联合公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再一次成为了与会人士关注的焦点
 
在一个类似于专家对话的环节中有以下四位主角——

这四位主角分别是广电总局视听新媒体研究所所长董年初、国际在线副总编范建平、中国网通首席科学顾问侯自强、悠视网CEO李竹

对于这样的专家对话,笔者仅仅提炼出了一部分有价值的信息……

 

董年初:对于业内外极度关注的由广电总局和信产部刚刚出台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我个人更喜欢将其形象地比喻成‘交通警察’,在大家没有出交通事故之前,总是觉得交通警察及相关交通法规有没有无所乎,但一旦出了事,大家首先想到的却恰恰也是交通警察……”

 

范建平:在历数完国际在线所拥有的各种优势之后,对于国际在线如何充分利用“自己手上这张全国性的IPTV牌照”、“在北京奥运会即将来临之际,将在内容、市场营销及推广等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等一系列问题,“……现在来说还不是时机……”

 

侯自强:仍是传统的“自身最新的出行经历+使用经历”这种“做秀”方式。其实质内容没有谈多少,只是一味地讲着“自己编织的故事”

 

李  竹:“对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此类政策的出台,现在还不能说得过多。但是我想相关主管部门能否给一些或者部分在传播一些正面、弘扬正气的视频类网站出台一些宽松的政策。”

除此之外,对于前两年与央视进行每年互联网春晚的合作,他表示今年仍会继续做下去。

 

“赢创2008”的国际在线新媒体推介会

 

国际在线副总编范建平在与笔者交流中表示

自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进入新媒体领域

“开放、合作”一直是其与产业链上各方合作共事的主线

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身份是“持权转播商”

据其介绍,与之前的每一届奥运会相比

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在技术手段和表现形式上更为丰富、发达

传播手法和互动性进一步提升

将这些技术运用到奥运报道中

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关注者能更全面、更迅速、更近距离地了解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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