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到今天都很HAPPY,原因特别简单,败家了。
小败家说,对于女人来说,什么快罗都抵不过败家的快罗。俺在后面补充一句,抵不过与女友一起败家的快罗。总的来说,与男人一起逛街是比较闷的,而且他们很容易体力不支。与女人,即使她瘦弱如林黛玉,马不停蹄地逛足八小时都是“毛毛雨”。
昨晚,转战街道口商业圈的三家大商场,快十二点才回家。又想起有个商场是凌晨一点关门的,于是与SUZI风尘仆仆地又出发了。可惜,那家店耍赖,公告写着一点关门,过了十二点就不“接客”了。
在人潮汹涌的商场里,听到两个女孩的对话。
A:我走不动了。
B:我今天一定要买几件回去,哪怕是不好看的衣服也要买!
A:我真的走不动了。
B:不行,我要买!
我与SUZI都比较理解B,在打折的狂潮中,逛足8小时却空手而归,实在是件没面子的事。而对于A,我们都不理解,怎么会走不动呢?你是天生具备购物基因的女人啊,女人还会在商场里走不动吗?除非你缺乏经验,穿了不适宜逛街的鞋。
其实我觉得快乐是件满肤浅的事,而肤浅是件满重要的事。
比如过节,就是特别肤浅的一件事,越肤浅越热闹越有趣。
2009年第一天的凌晨,我杀了一盘飞行棋,棋开得胜,赢1250分,于是满心欢喜地睡觉去了。
2008年,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幸福总是很卑微。最满意的事是,自己仍然是个认定目标就不回头的倔强女子。最遗憾的是,冲动这个坏毛病修正得还不彻底。
2009年,我最希望达到的状态是心满意足。满足感不是建立在得到多少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要求多少的基础上。只要要求少一点,再少一点,一切都很OK。我不需要宏伟志向来完满自己的人生。
各位,祝大家元旦快乐!2009,我们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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