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黎强和小娟是在五年前。不久前,沈姐姐告诉我,黎强和小娟还在一起,生活的很幸福。我说真好,她说是呀,真好。真希望每天听到的都这样一些让人愉快的事情。
小娟是武汉人,当年的她头发很长很长。她患有小儿麻痹症,需要靠拐杖行走。她叮嘱我不要在文章中提到这件事,我能够理解。她不希望被同情,而黎强也不希望扮演救美的英雄。他们只是相爱,只是坚定地、乐观地相爱着。
我和黎强的相识是上天安排好的。
1993年我在武汉已经是一个颇为活跃的歌手,经常去北京参加演出,演出完了一帮朋友一起唱歌,在这种聚会中我认识了黎强。他是新疆人,一头中分的披肩长发,一对眼睛亮晶晶的,几乎占去了半张脸,像门户洞开的人家,不需要掩示心灵中的任何东西。听我唱完齐豫的《九月的高跟鞋》,黎强扑闪着眼睛说,以后我有了乐队请你当主唱。
那次活动快结束时,我跟在场的所有人道别并留下了电话。之后,我回到了武汉。
我很快忘记了那次看上去没有什么特别的聚会,一个月后,黎强突然打电话约我去北京。他说让我帮助你,这儿是音乐人的天堂。我说好啊。但这只是一个礼貌的回答。
黎强却把这事当真了。他在一个朋友那儿为我找了一间房,并亲自买了一块大红的印着丹凤朝阳图案的花布挂在窗子上,每天坐在那扇被染红的窗户前盯着呼机期待我的消息。当他再次打电话告诉我这一切时,我没想到还有这么认真的男孩。黎强显然有些受伤,他说你可以来也可以不来,但你必须告诉我真话,因为我在认真地等你。
可能搞音乐的人大都会被自己的某种浪漫想法左右一生的决定。放下黎强的电话我就开始着手准备去北京的事了。
两天后,我站在了那个有着大红土布窗帘的小屋前。黎强依然长发中分,我们像很多年前就是一家人一样没有任何疏离感。他牵着我的手掀开竹门帘,丹凤朝阳的大红窗帘滤掉了阳光的刺目和燥热。
黎强让我呆在家里专心地唱歌写歌,他说出去挣钱的事应该交给“家长”。其实他也只是个20岁出头的孩子,他天生与其他男孩子不同之处在于他乐于并敢于承担爱情及爱情产生后的责任。
不久,他离开了当时赫赫有名的侯牧人文化发展公司,去一家歌厅做调音师,收入锐减。我们不得不把家连同那块丹凤朝阳的窗帘一起搬到了圆明园画家村。
黎强每月200元的工资有150元要交给房东,剩下的50元是我们一个月的伙食费。于是他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村口买够我们一天吃的馒头。按他的生活习惯,可以只吃馒头不吃菜,可我受不了。我没有说,但黎强明白。于是他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汤喝。
几片白菜叶浮在清清的水面上,下面是一只荷包蛋和几根粉丝,这叫“浓情鲜蔬汤”;从邻家摘的嫩南瓜茎和鲜艳的南瓜花盛开在水里,是他发明的“健康润喉汤”;新疆的葡萄干与百合干在沸水里跳舞是“西施养颜汤”。无论多么简单的东西在他手里都能变成美味。更重要的是他的诙谐和乐观让艰苦的生活变成了一曲流淌在琴弦上的欢快童谣。
如果哪天黎强出去买菜,碰巧有朋友给他一把白菜,他就会兴高采烈地回来告诉我,小娟,我今天挣了5角钱。把省下的钱叫做挣来的钱,让人觉得度过物质的艰苦实在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因为,当我们按捺住自己某个花钱的欲望时,是在挣钱。
搬家后不久,我的22岁生日到了。黎强送给我一只像枕头一样大的玩具狗熊。我高兴极了,抱着它睡了一个甜甜的觉。第二天早晨,肚子咕咕叫着我催黎强去买镘头,黎强抱起狗熊往我眼前一推,“馒头都在这儿。我立志要做一件让你刻骨铭心的事,所以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买了生日礼物,你高兴吗?”“高兴,可现在我饿。”我可怜巴巴地说。这件“最浪漫的事”很快在朋友中传开了,为了让这两个浪漫的傻瓜不至于饿死,他们紧急制定了“拯救最后的恐龙”救助计划,轮流请我们吃饭。
黎强每天晚上出去工作,白天我们就形影不离地呆在一起。或许爱人和朋友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无论你和他在一起呆多久、说多少话,都不会觉得烦。
每天做完该做的事,黎强会站在院子中间大声喊,小娟,我们开车去兜风吧。等我穿着花裙子走出来,他已经推着那辆破自行车等在门口了,脸上挂着仿佛拥有了奔弛跑车和豪宅美妻的幸福笑容。我走出来,房东3岁的女儿总是在这时向她妈妈嚷,我长大要像小娟姐一样嫁给黎强哥哥。
黎强骑车带着我,三四个小时长途跋涉地去天安门、颐和园、北海。他的长发扎成一个马尾巴甩在脑后,有风来时发丝把我的脸挠得痒痒的。
北海北门和柳荫路是我们最常去的地方。那里美丽安静,不需要买门票就可以看到春天垂柳如烟;夏天浓荫似碧;秋天落叶在迷宫般的胡同里穿行;冬天什刹海上如镜的冰面上雪花翻飞。我和黎强肩并肩地走着或坐着,面对北京城的四季轮转交替,我们所有的日子都被快乐盛满并溢出来分给了朋友甚至在街上看到我们“兜风”的陌生人。
白天疯玩一天,晚上黎强去上班,我拉上窗帘让整个家笼罩在丹凤朝阳的丰美和谐中。院子里的丁香树开出一簇簇淡黄的小花,我被那浓烈的香气熏得连打喷嚏,惹得房东的小狗跑过来好奇地盯着我看。
这样的贫穷生活持继了三年。1995年,一个朋友介绍我和黎强去一个加拿大人开的酒吧唱歌。
为了工作方便,家被搬到了颐和园附近的一个小院子里。第一个月的工资发下来了,我们在家附近一个叫“开口乐”的餐馆里花23元钱点了鱼香肉丝和宫宝鸡丁,这是我们自己挣钱在外面吃的第一顿饭,两人吃得满嘴流油地下定决心不再自己做饭。
那时我们在外面唱歌挣的钱相当可观,但全都花在了吃饭上,不仅自己吃,还大宴宾客地回请在困难时期帮助过我们的朋友。我们每月坐吃山空,直到“开口乐”因为道路扩建被拆掉,附近再也找不到第二家做得好吃的餐馆,我们才不得不恢复了自己做饭的日子,保全了一些原打算为嘴巴殉职的钞票。
因为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的缘故,在我和黎强眼里,无论有钱还是没钱,生活都以我们固有的欢快节奏向前行进。
有一段时间,我和黎强失业了,碰巧他的父母从新疆来北京看我们,如果老人家知道两个这么大的活人在北京同时失业,准会担心得晕掉。我和黎强花一夜的时间秘谋怎么瞒过他的父母。每天晚上6点一到,我们像两只双飞的鸽子拼命挥动着翅膀对站在门口的老人说我们上班去了。在落日的余晖和亲人满足的笑容中,黎强骑车带我走远。
我们在北大校园拼命吮吸随处散发的年轻气息,未名湖映着树影也被我们的笑声逗得精神起来。天完全黑下来,我们就去海淀图书城的昊海楼看书。书城关门时,也差不多到了我们该“下班”的时候。骑车回家,黎强的父母看着我们,满足得像秋天盛开的野菊花。
一个知道我们失业的邻居每天两眼发直地看我们手牵着手乐呵呵地出去。一天突然冒出来一句:“佩服啊,做人的最高境界就是像你们这样天天不上班,去玩。可我要是你们非愁死不可。”
在别人眼里苦不堪言的事到了我们这儿都变得无比开心和轻松。因为无欲而无求。如果一种东西是需要你刻意去保持的,那它可能已经褪色。
在一起生活了五年后,我们决定结婚。很多朋友认为不可思议,像我们这样“前卫”的人为什么非要在意那些形式上的东西。我和黎强却固执地认为两个人爱到一定程度后是必须结婚的。
结婚那天,我们请了所有圈子里的朋友到院子里来。我妈妈送给我的一个漂亮的红毛毯铺在婚床上,丹凤朝阳的红色花布不仅做了窗帘,还做了门帘和桌布。早晨我和黎强出去买了十几斤牛肉、四瓶可乐和一箱啤酒,把啤酒抬回家时客人都到了。我穿上朋友送的小红袄,和黎强并肩坐在红毛毯上接受他们的祝福。牛肉被做成美味的麻辣牛肉丝。因为它实在太辣,朋友们很快喝完了所有的啤酒和饮料,最后只能用自来水化解舌头的痛苦。大家不停地唱歌,谁都不舍得离开这片快乐之海走出门去买吃的。所以当牛肉吃完后,自来水龙头前就总是停留着企图用水浇灭饥饿和干渴的人。
深夜,当大家像一只只水袋一样向我们道别时,嘴里说的却是这真是一次人生的盛宴。
我们结婚了。从此,黎强只要看到同居的朋友就会像公安局的那样问人家有没有证,弄得别人很不好意思。我知道他是为了眩耀那个自己认为无比神圣、代表着爱情最高境界的红本。
院子里的丁香散发出浓烈的气息,第8个相爱的盛夏悄然而至。我们买了一辆二手的桑塔那,与朋友于宙组成了“老歌”乐队。每天晚上“老歌”的成员从通县赶到阜成门的罗杰斯酒吧唱些怀旧的歌。
我和黎强不再24个小时相守,因为他白天要去“新东方”学英语。一上午的分离显得十分漫长。他会在早晨10点准时打电话来叫我起床并叮嘱我吃早餐,然后我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等他中午下课回来。没有他的家是干净的但也是冰凉的。等他一回来,衣服、袜子、鞋、口袋里的钱、卫生纸、钥匙一路洒过去,屋里立即生机勃勃。我习惯了黎强并习惯了他的一切特点,无论是优点还是缺点。
我们的日子依然简单而节俭。黎强每天带着自制的“统一”绿茶去上课,并经常嫌我将水罐得太满,不像外面卖的那样;当我们毫无目的地去“兜风”时,我仍习惯于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我们唱着歌穿行在通县附近的旷野,天空蔚蓝,空气清新,我的花裙子飞舞起来。一切一如从前,只是为了适应英语学习班同学的审美,黎强的长发变成了普通的短发,这样再也不会有他背我上楼时老奶奶说是姐姐背着妹妹的笑话了。
只有精神上的东西才能使我们快乐,人们经常忽略了这一点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体味过真正精神上的快乐,就错把物质的快乐当成了惟一的快乐。纯粹的爱情本身不需要忧伤。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