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看不懂山东一道路20分钟限速变7次怎么开车?玩游戏呢?

限速看不懂 山东一道路20分钟限速变7次 怎么开车?玩游戏呢?
邹剑川
如今开车自驾旅行是一件高兴的事,但是一不小心就会吃到罚单,很可能就是因为超速、不系安全带,或者是没贴年检标志,违章停车、违章掉头、路口变道踩实线等等。所以车不好开,开车是个技术活,一不小心你的12分就没了。
在山东省潍高路(潍坊-寿光-广饶-博兴段)有一段道路,限速像是过山车,让人心惊肉跳,如同玩电脑游戏。据楚天都市报、山东大众日报7月17日讯,这一条路20分钟路段限速80、70、60、40,切换7次被誉为“过山车式限速”。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不知道如此设置的合理性在哪里?我国的道路标识、规则设置属于地方,所以有时候让人觉得搞不懂。例如江苏徐州城区一些道路,往走拐弯,你要在最右边等候拐弯,让人很不适应。还有一些城市的红绿灯通行信号,让人看不动。更有一些长下坡国道,道路很开阔,忽然限速40公里,路边没准就停着一辆流动摄像车。这种让人不可能不违章的陷阱式执法,不知道是为了交通安全,还是为了某些部门创收。
如果某些规定、制度,导致的是人人违法、人人违章,那到底是制度设计问题,还是规定自身问题?过山车式限速折射的不是懒政堕政问题,而是把法规、法则、制度当成地方少数部门,少数利益群体创收源泉问题,表现了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本位主义,黑手伸向群众、人民的官僚意识,是鱼肉百姓,喝人血,吃人骨头的当代闹剧。
如果只是把条文、制度解释、解读为少数人获得利益,甚至是把非法的榨取合法化、洗白化,甚至看做部门小金库、创收源泉,那么所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伤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以所谓执法必严,搞橡皮筋式弹性执法,甚至松紧带式的,放一阵、养一批,到了日子突击执法,再杀一批,实际是一种人治而不是法治,是一种与民争利,残害公民利益,损害政府形象的自杀性执法、执政,应当禁止,应当打击,应该以公民意识、法治思维,尤其是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来重新定位、思考。
(802字)
2018年7月17日临屏8分钟台式机电脑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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