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起码通车”的标准
文/天涯默客
最近,广西梧州市民打热线电话投诉,说当地的交通干线桥梁“桂江一桥”经过了近一年的整修重新开通,结果大桥路面竟然出现了裂缝。裂缝让桥面看起来呈波浪状,驾车行驶感觉像是在骑马。针对媒体的质疑,梧州市市政管理局局长梁冰评论说:“我们政府是有责任心的政府,宁愿先通车,通车虽然路难走点,质量差点,但是起码通车了。”(中广网)
我是外行,对于桥梁的设计、建设标准我不懂,所以对于梁局长所说的“起码通车”这个标准感到好奇,原本在我看来,一座桥梁的设计、建设、验收应该有着严格的标准要求,只要达不到这个验收标准,那就是不算是合格的工程,那就是废品。看到梁局长的话之后,我才知道,质量不是检验一项工程的唯一标准,原来只要达到“起码通车了”这个标准,那么政府便是“有责任心的政府”了,职能部门也就是有责任心的职能部门了。
“起码”在字典里的解释是:最低限度的。也就是说是最低的要求、最低的标准,诚然,如梁局长所言,修建一座公路桥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车,通车的目的达到了,那么“起码”的标准也就达到了,只要这个目标达到,那么以后管它质量如何、管它是否豆腐渣、管它是否被公众戳断脊梁,反正我的“起码”目的已经达到,至于之后,那就属于“起码”标准以外的事了,与我何干!?
好一个“起码通车”的标准!正是有了这一个个的“起码”标准,所以我们才看到,一座座达到“起码建成”标准的保障房在入住不久之后,纷纷变成豆腐渣工程、纷纷变成危楼;所以我们才看到,一条条“起码通车”的公路在投入运行之后,短时间内又要进行大修的“高等级公路”;所以我们才看到,一座座达到“起码起到一定作用”的形象工程建了拆、拆了建挥霍公众血汗钱的“大手笔”频频上演......
好一个狂妄的“起码”歪论!正是有了这个歪论,所以一些职能部门挖空了心思为一己之私进行钻营,什么为人民服务、什么为民办事,都统统一边去!只要达到这个“起码通车”的标准,能蒙混过关就行!管他民心民意,管他法纪法规,都靠边站!只要达到个人的目的就行!
“起码通车”,桥是通了,可是在这个“起码”标准前,你恰恰将你做人为官最起码的标准抛弃了,将你执政为民的最起码的道德标准抛弃了!对于这样的公仆们,相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最起码让他们下课呢?
于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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