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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质疑的“真相”让谁脸红?

(2010-01-18 12:28:11)
标签:

默客原创涂鸦

坡贡镇

赔偿

真相

杂谈

分类: 我的冷眼——时评·杂文

被质疑的“真相”让谁脸红?
文/天涯默客

 

  1月12日,贵州关岭自治县坡贡派镇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击毙。案件发生后的19个小时,安顺市政府迅速召开了一个没有任何案件细节的新闻发布会称,郭永志和郭永华因打架袭警并抢枪被击毙。但多名目击者的言辞与官方的击毙村民原因截然相反。(1月17日《武汉晚报》)

 

    根据报道说,事发之后,坡贡镇政府迅速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补偿70万元的协议,但同时政府也声称:死者是“因打架袭警并抢枪被击毙”。按照惯例,这样一些涉及到公权部门的恶性事件,当地公权部门有这个义务为公众澄清真相,该事件的真相我已无法得知,我仅能从坡贡镇政府的调查里得知死者是因为“袭警、抢枪”被击毙的这样一个“真相”。

 

    很有意思的是,既然是“袭警、抢枪”这样的行为,那么已经属于刑事犯罪的范围之内了,警察在这样的情况下开枪击毙嫌疑人,应该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吧(我只是胡乱猜测)?如果这种行为属于合法的范畴之内,那么,既然是正当防卫,坡贡镇政府为何还要向罪犯家属进行赔偿呢?如果警察做错了,那么凭什么拿着纳税人的钱对死者进行赔偿呢?为什么不让警察自己掏腰包赔偿呢?

 

    我查了一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警察有权使用武器”。自然,这里的“武器”包括警用枪支。既然是张磊按照合法程序击毙罪犯,坡贡镇政府为何要出面进行赔付呢?如果这样都可以,那么是不是那些被击毙的犯罪分子都需要进行赔偿呢?如果这样都可以的话,法律的尊严还可以得到维护吗?

 

    报道中还说,坡贡镇政府除了赔偿死者家属70万之外,还要求死者家属“尽快埋葬尸体”,由此看来,事情的真相并没有被完全还原,那么在真相调查清楚之前,坡贡镇政府的做法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赔偿,是花钱堵住死者家属的嘴;尽快埋葬尸体,是想毁灭证据,掩埋事实真相。在我看来,坡贡镇政府之所以反映如此迅速,还是某些人心虚、害怕的结果。

 

    据悉,公安部已经介入调查此案,作为一介小民,我们期待着真正的真相尽快水落石出的同时,我们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一些类似的恶性事件总要在我们质疑声中,才可以被还原呢?在质疑声中还原的真相,究竟让那些部门感到脸红呢?

 

                                           于10/01/18

被质疑的“真相”让谁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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