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佛祖可以保佑我们
文/天涯默客
在还没有签定拆迁协议之前,张家口市退休女士民温春梅的房子,被不明人士砸坏了门窗。她报警后派出所赶到现场查看取证,并要温春梅去派出所作笔录。从派出所回来,温春梅的房子已经倒塌了一半。当地拆迁办对此的解释竟然是:“在清理旁边垃圾时不小心碰倒了”。(12月17日《中国新闻网》)
按说,这房子被“不小心碰倒”了,那么拆迁办就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予赔偿才是,可是温女士再度前往派出所报案的时候,办案民警以“不小心碰倒,不算故意故意损坏”为由不予立案,双方只能协商或是去法院解决。如温女士所言“谁能相信房子被碰成碎砖烂瓦”一样,我也不相信,除非这个房子是纸扎的。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温女士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得到的结果却是“相关部门推来推去,日子实在没法过了”。既然拆迁办都承认了是自己“不小心碰倒”的房子,在这个很清楚的事实面前,相关部门接到温女士投诉之后,就应该按照相关的民事赔偿法,责成拆迁办迅速赔偿就是了,可是为何还要大练太极,推来推去不予受理呢?难道这个所谓的“不小心”是故意的“不小心”不成?
其实,在我看来,这个所谓的“不小心”不过就是一种成心为之的“不小心”,不过是拆迁办想推卸责任的一种借口而已,在他们眼里,谁也不能奈何这些张口就来的瞎话,因为,强权之下,法律只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如果说,小民们因为“不小心”作出同样的事情,那么,我们也可以大练太极推手吗?我想,倘是这样的话,其后果可想而知了。
总有太多的无奈伴着我们,作为公众私有财产的房屋尚且可以“不小心碰倒”之后置之不理,而相关部门居然推皮球的时候做的心安理得,在这样心安理得里,作为小民的我们能奈若何?怕是只有在内心暗自祈求佛祖,保佑我们不要被“不小心”而已,除此,再无他法矣!
但愿,佛祖真的可以显灵,可以保佑我们不会被“不小心”了!唉!唉!!唉!!!
于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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