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被枪决的狼狗想到的
文/天涯默客
凌晨2时小偷翻进别墅被狼狗咬死,成都双流县公安局东升镇派出所教导员带领民警,对咬死一名小偷的两条看家狼狗执行“枪决”。两只烈犬存在很强的攻击性,是警方做出处死决定的原因。(11月28日《成都晚报》)
说起来,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突然感到的是阵阵悲哀向我袭来,之所以这样说,因为这两条狼狗不是在大街小巷上咬死人的,而是因为小偷于凌晨2时翻墙而入欲行不轨之事,面对这个不速之客,狼狗们履行了自己看家护院的职责,用人的话说,这狼狗履行职责的手段算是有点“过度”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让自己遭受了灭顶之灾,所以被正义的人们执行了枪决。
我突然在想,这狼狗在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大概是没有想到自己会遭受这样的下场,在它们的眼里,看家护院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尽心保护好主人家的财产安全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所以,我们说,这狼狗死的有点冤,倘若这狼狗见了翻墙而入的小偷,不但不去攻击还对其摇头摆尾,那么我们说这是吃里扒外的东西,但是,这样做的话,除了主人不高兴,大概是可以确保自己的生命安然无虞的。
四川大学法学教授王建平表示,狼狗咬死小偷这是它的“正当防卫”,狼狗和主人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法学教授眼里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狼狗,最终还是被“枪决”了,忽然之间,我想,两条忠于职守的狼狗被枪决了,而那些玩忽职守的狗们,一来没有被人们谴责,二来放过了坏人保全了自己的生命。这样的逻辑,说起来,不能不让人深思。
尽心尽责,反而误了卿卿性命,玩忽职守,反而可以苟活于尘世,这尽管是发生在两条狗身上的不幸遭遇,但是,我还是感到了有些迷茫,因为这样的事件也告诉我们,倘若这样的价值观取向发生在我们人的身上时,我们是不是也一样的漠然视之呢?倘是这样,我想,那就是离坏人横行的时代不远矣!
于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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