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腐败可以很温和
文/天涯默客
原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8年。他为自己总结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检察日报》8月4日)
近来发现,我们很多的官员很有才华,从官员的嘴里,我们不经意之间学会了很多的新名词,以前自己只是知道,腐败就是腐败,凡是腐败就是让人痛恨的一种行为,凡是腐败都是该杀的行为。今天我们看到,赵书记的一番话,把腐败具体化了,分的更细致了,原来,腐败有两种形式:“暴力腐败”跟“温和腐败”。
在赵书记眼里,大概“暴力腐败”才是该杀的行为,而“温和腐败”倒是值得同情的行为了。赵书记的逻辑应该是这样,那些拿了人家的钱不给人家办事的官员,实在是属于不仁不义的,应该归于骗子的行列中来,骗子的行为,纯属“很暴力”;那些拿了他人钱财的,为他人办成了事,这就说明,拿钱的人很仁慈、很有公德心,所以很“温和”,中国自古崇尚礼尚往来嘛!
见过很多贪官们为自己进行辩解,辩解的理由可谓是花样繁多,我认为这“温和腐败”说,迄今为止应该是最完美、最强大的一种笑料了,它的出现,让我们感到好笑的同时,又不能不为“温和腐败”而担忧。倘若某些人对官员行贿而遭遇“暴力腐败”的时候,行了贿事没办而恼羞成怒,愤而向相关部门检举揭发,最终还是可以除掉这些蛀虫,而一旦这些行贿人员遇到“温和腐败”的时候,作为当事双方都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目的,最终结果自然是相安无事,一旦相安无事,那么这样的腐败行为还会继续很“温和”潜伏着,让人不易发觉。
如果说,“暴力腐败”是一种莽夫所为,那么“温和腐败”就是一种计谋化的所为了。一方面,官员的“温和”让权利赤裸裸的变成一种可以交易的商品,一方面,让那些行贿的人员更加肆无忌惮购买这种让自己谋利的商品,最终导致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莽夫的鲁莽往往会让他很快的败下阵来,而智者却常常立于不败之地,因此,相对于“暴力”的莽撞,“温和”更值得我们警惕,毕竟,“温和”所具备的隐蔽性让它更具强大的破坏力。
当“温和腐败”说以很强大的姿态横空出世之后,为我们徒增笑料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真的思考一下,“温和”的背后,我们缺乏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监督机制,我们应该如何完善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以彻底斩除这双“温和”的黑手呢?
于0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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