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撞城管,真的很好吗?
文/天涯默客
前晚,一名无照女商贩遇城管队员执法时,驾车将一名城管队员挑起后拖带出900米。其间还撞上了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女商贩后驾车离去。当晚10时左右,女商贩到六里桥派出所自首。(5月10日《新京报》)
据称,此消息一经报道,网上认为“撞的好”的声音占据了绝大多数,对于网民的这般反应,不能不让人深思:是什么原因让网民们居然可以容忍一种违法行为,又是什么原因让网民失去理性为违法行为鼓掌喝彩呢?
现在的城管形象,在人们的眼中确实有些不咋地,可是,不能因为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就可以去支持违法的一方。试想,如果女商贩开车撞的不是城管人员、拖带的不是城管人员,那么我们会怎样做呢?我想,网上叫好的网民们,应该义愤填膺的指责女商贩了吧!
我们有这样一个坏习惯,就是所谓的“印象病”,它像一种病毒侵入我们的骨子里,但凡是给我们留下坏印象的人或物,于是,无论怎样,我们都是难以抹去那些脑海中的偏见。就像该女商贩犯法了,可是很多人在为她叫好,这就是“印象病”发作之后,让这些网民失去了理性,让是非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
我们且不去说该城管人员做了什么让商贩很生气的事,哪怕是城管人员做的有些过火,这也不能成为你撞人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你肇事逃逸的理由。作为驾驶员,无论你撞到谁都应该赶紧停车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之后依法办事。这在《交通法》里有明确的规定,作为一名驾驶员,就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的规定,我想这一点女商贩不会不知道的。
城管也是人,也是法律意义上的普通公民,仅从这一点上讲,我们判断是非的标准就应该遵循法制的是非观,而不是仅凭自己的“印象病”、仅凭自己的好恶观来评判孰是孰非,法制社会,需要的是理性。
不过,话说回来,网民可以容忍违法行为并为之叫好的现象,确实是到了相关部门好好反思的时候了。
于0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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