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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我办公室的饮水机总是被隔壁的男性知识分子喝光,水光了,便对我说:“小朱,要换水了。”然后扭屁股走开,都有一个肥硕的臀部,让人讨厌。
他们的意思当然并不是让我换,我才没办法到楼下扛一桶水上来,他们的意思是让我打个电话给门卫师傅,让那位师傅从工厂大门走到办公楼,然后再从一楼把水扛上来。
我每次都要对那位师傅说至少三句谢谢,师傅倒觉得不好意思。他不常到办公楼里,谁会让他来呢?所以,他觉得即便是需要扛一桶水过来,也非常对不起这栋办公楼似的。可他黝黑的胳膊上有青筋,是个有力的男人,我喜欢他。
我隔壁那屁股肥硕的男同事却没有过不好意思,他们极能喝水,喝完了,再去撒尿。虽是知识分子,但未免也有些浪费粮食的嫌疑。
2、三十二岁的生日那天只买了一个小蛋糕,小得没法插蜡烛,何况蜡烛的数量还不少。但当天没吃,因为觉得还有比吃蛋糕更令我觉得幸福的事儿,蛋糕留到了第二天一早,奶油都软了,可甜味依然。
3、生日第二天,把他介绍给了我外甥女小帆,三个人一起吃了饭。
这是我第一次带男朋友给家人看,虽然小帆还只是个小孩,但已经可算是我家庭的代表,似乎也算是我的一个表态。
他有点紧张,话不多,大概脑袋里还在转念头想话茬。他一直是这样一个男人,有那么点老实和厚道。
与他刚相识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喜欢他,我总是那么容易高傲。他比那些文学青年、艺术青年“土”多了,但他却比那些文学青年和艺术青年更热爱我的文字和心性,并要把我追成自己的妻。我曾没少给他脸色看,伤人自尊的话也说过,可他没有临阵怯场,是个厚脸皮,我真幸运。
原来我不仅仅是能讨一些人的喜欢,更重要的是我还能讨得一个男人的爱。
4、因为被爱,所以去爱。
这样的恋爱过程,不太王小波,也不太朱墨。但很朱小花,所以最终我想作为朱小花这个女人,该嫁给他了。
5、我不知道我现在写出这些来是不是有点早,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我们的生活里还有很多槛,我们还会遇到什么呢?我们能够战胜这些吗?
我相信他。
6、做一个家常的女人,自己的美从此只给一个人看到。
我一定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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