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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 妈 传 奇——(1)爱情起初的样子、(2)城市进行曲

(2007-05-15 20:42:50)
   为了纪念母亲节,特意给妈妈写了些纪念的文字。随想随写,没有章法。也尽量不加修饰,保持原貌。
   并先祝天下的母亲都健康、快乐!
 
一、《咱妈传奇》之  爱情起初的样子

妈生于1944年的苏北农村,三岁丧父,没读过书,进过一年的文化补习班,但效果极差。伴随她一生的简单、活泼,大概也就源于这种知之甚少。

早年的苏北农村总是冰天雪地,满眼都是杨树杈子和盘旋的乌鸦。解放带给妈的是她父亲的早亡,解放军以“让农民翻身得解放”的名义枪毙了身为农民的姥爷,是错杀还是该杀,谁知道。反正那一枪没有影响到新中国成立的进程,但是影响到了我妈,和她三个姐姐的一生。

姥爷死后,妈开始了和贫穷相依为命的生活。她的童年没有机会读书,每天都背着筐子拾柴伙,鞋是两三年的布鞋,底儿磨薄了,也挤脚了,妈走一步,就疼一次。妈的成长,也许仅仅是那一行行脚印,没有任何内容。

而她的少女时代也没有机会读书,她一边干田里的活,一边在见证三个姐姐因为生活无以为继的早婚,每次婚姻换回两袋粮食。

妈在挨到19岁的时候,也必须出嫁了。估算起来那是1963年,三年自然灾害象一场瘟疫还肆虐在每个农村,妈在公社里挣着男人一般多的工分,但也吃不饱饭,所以最好的解决途径是嫁到外省城市。外面世界总是很精彩!

反正一定要出嫁,不一定非要嫁给后来的我爸——老朱。这就好像,妈在雪地里捡柴火,可能捡到我爸,也可能是其他人,但总归要有一个。有一个是她当下的命运,有个谁是未来的命运。

当年的爸,26岁,但看上去要更老些,已经在西北闯荡了十多年,没挣到什么钱,但有城市的工作,能在职工食堂一顿饭吃两个馍。回老家讨媳妇,也是爸的必然选择,当然也不一定是妈。

可,爸和妈还是遇到了。妈看爸第一眼吓了一跳,像个老头,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小;爸看妈却一见钟情,大眼睛长辫子,手脚跟男人样有劲儿。妈晚上回家,哭了一整夜,不是感叹爱情命运什么的,就是觉得那个男人难看。爸晚上回家,也一宿无眠,外面闯荡的经历给了他很多对未来的想象力。

第二天,妈答应了这门亲事。爸带妈去公社照了张照片,扯了身衣料,算是定了婚。

随后,妈跟爸来到了陕西。临走前,妈没怎么跟那些娘家的女人们拥抱话别,多年的贫困妨碍了她们感情的正常宣泄,她们只能拘谨的在心里哭泣。临上火车,妈扯着爸的袖子,不敢离身。不是感情增加了多少,而是一旦松手可能找不回来,爸对于妈还是一张陌生人的脸。

妈的19岁,是跟随一种叫做婚姻的东西,从东边走到西边。而我的19岁,却跟随一种叫做理想的东西,从西边来到东边。这就像一种命运的巧合。

爸是个憨厚的人,不爱说话,却全心对妈好。爸给了妈一间矿区山上的小窑洞,窗户上有红色的剪纸。当年的西北,也天寒地冻,可爸和妈彼此温暖的很。

爸和妈结婚的两个月后,爸因为煤矿事故断了腿,说是要成个瘸子。爸把结婚证和结婚照取出来,撕了。妈看见碎片,哭着说:“真瘸了,也得跟你一辈子。”碎裂的结婚证拼不起来了,可爸妈却生生死死的连接在了一起。

爱情的起初,竟然就是这个样子。
 
二、《咱妈传奇》之  城市进行曲
 
   说实话,我20岁以前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抱怨命运,我认为我的父母该更富有、更有学识,我该有更漂亮的花裙子和红皮鞋,我的家里该有个书架和成摞的书。可,当我某一天遇到文字的精灵,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血脉里已经有了这个家族留给我两样财富——漂泊和坚韧。


26岁的爸爸带着19岁的妈妈来到西北闯荡,他们干涩的苏北乡音跟整个城市格格不入,他们就像两只掉落城市的小田鼠战战兢兢的寻找生存的可能途径。甚至,他们还彼此不熟悉,相爱更谈不上,一天还难得说几句话,说话的时候还会彼此脸红,他们又像灶底两根燃烧的柴火,努力烘培着一团希望的城市之火。

这样一种开始,就象一个传奇故事。


妈不识字,但并不是个家庭妇女,她来到陕西后,就开始了后来漫长的职业生涯。

60年代,她在石头山上砸石子儿。这种职业对于很多人都是陌生的,可如今你去西北的一些地方,还能看见被砍去半边的山,苍白的岩石横切面裸露在外,一些奇怪的石子儿粉碎机像铆钉矗在半山坡,空气里弥漫着泛白的石屑粉尘。

时光回到四十年前,有人给妈发了一双手套、一个口罩、一顶带披肩的帽子、一个小凳子、一把榔头、一个箩筐。妈的行头很象是细菌战里的日本鬼子,她整天也不跟人说话,在粉尘和碎屑里敲敲打打,蜷着腿猴着背,汗水掉在榔头柄上,溅起一圈白色的水雾。


那个城市,还像对待外乡人那样对待妈,城市已经有了三层的小楼,可妈只是住在半山腰的窑洞里,依稀能看见街上红色的标语。妈至少已经开始在修建这个城市,以及她的家。
 


妈怀大姐的那年,五十多岁的姥姥去世了。去世是她痛苦的终结,也好!爸瞒住了妈,等妈生出大姐后,才晓得这事儿,又哭了几场,可想来姥姥已经化成了弥漫在苏北家乡的烟尘,再也触不到了。妈想:总算,我已经有个家了。
 


嗯,我的家已经变成了某煤矿的单身宿舍楼,有铮亮的玻璃窗,有平整的天花板,灯泡儿悬在屋中央,到了夜晚分外亮堂。隔壁和隔壁的隔壁,都是同样从五湖四海来的青年夫妻,常常是丈夫在一个矿工班组。丈夫下井,整栋楼的女人共同担心。


也是60年代,爸又出了事故,他身边一个18岁的小伙子被开矿的炮炸死了,血肉飞到爸脸上,爸再也没敢下井。爸的运气总是好的,他成功离开了矿井,妈不用再担心。

妈随爸工作的迁移,离开了石头山,来到了城市的中央。那时候的城市,有一条河和一行树,人人都穿着深蓝色的制服、带着红袖章或纪念章。城市里到处隐藏着高音喇叭,每天都在唱歌和讲话,所以人们只好大声打招呼,仿佛都是些爽快的人。妈喜欢这个地方,妈喜欢看见很多很多的人。

妈才仅仅25岁呢,浑身上下闪着青春的光,她留着短发,用发卡别住刘海,学会唱好多首歌,人人都说,妈象个女学生。


妈的25岁,已经有了一个自己的大家庭。奶奶和爷爷已经从农村过来,哥哥和姐姐已经相继出生,家有了两间房,可每时每刻仍然在嗡嗡的。妈也喜欢,这热闹。

70年代,妈进入了城市里最大的一个水泥厂,又被发了一身行头:一双手套、一个口罩、一顶带披肩的帽子、一把铁锨。妈的世界从白色变成灰色,那个大工厂就像一个阴雨的童话王国,高耸的铁塔伸进黑云里,搅拌机在其下轰鸣。妈仍然像个日本鬼子,可却爱说话了,活泼的潜质在她25岁发挥出来。她像一朵城市里绽放的花儿,幸福的享用这份艰辛的城市生活。

那时候,爸有了第一块手表,80块钱买的二手进口机械表,每天不停歇的滴滴答答着;妈有了凤凰牌缝纫机,学会了把姐姐的衣裳改给哥哥,给哥哥穿小的衣裳接一条边;十几岁的姐姐有了飞鸽牌自行车,她像个蝴蝶般在那个城市穿梭,对于她来说,城市已经足够大了。
我的家,开始像一个音乐宝藏,里面有各种动听的声响。我就是循着这声响,找到家门的。

我的出生,是一场意外,也是一笔财富。我睁开眼睛,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一大群眼睛滴溜溜的看着我,真让我吃惊。

那一年,妈被招进市环卫所,成了一名正式工人,人人都说这是我带来的福气。当一个清洁工,也算是福气,这理论也让我吃惊。

一个清洁工,大概不如砸石子儿吧,也不如在水泥厂打个杂。所以我小时候,一直在回避这个话题,在学校的任何表格上,妈的职业都是“秦川化工厂技术员”,这是我杜撰的一个企业和一个职务,但始终没人发现。

80年代,妈得到了组织给的一个白口罩、一顶白帽子,如果接下来没有其他配置的话,妈更象个医生。可组织上不满意,又给了妈一件蓝大褂,一把大笤帚。这幅行头也不好玩儿,可毕竟遮掩了我妈是清洁工的事实。

妈乔装改扮在城市的最繁华的街道穿梭,上班时间是凌晨2点到5点,那是个浪漫的时间,星星在天空眨眼,朝阳从山那边钻出来。妈从此之后没有过任何一个完整的睡眠,她像这城市最准时的钟表。

妈仍然喜欢唱歌,喜欢说笑话,喜欢她的生活,诺大的城市变成妈妈快乐的舞台。因为这份喜欢,妈成了市里的劳模和三八红旗手,妈还去大礼堂开表彰会,坐在第一排,市长和她握手。


终归有这么一天,妈成为了这个城市的一员。虽然她仍是乔装改扮的,没人能看清她的真面目,只是在清晨朦胧的睡眼里看见一个利落的清洁女工,人们想:“这是个地道的城市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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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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