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去旅游是上半年的事情了,当时带着爸妈从香港到澳门的船上,一家人在一起的感觉很温暖,那一刻我们就约定,十一一起去旅行
去迪拜是爸爸的主意,听上去就是个很美的地方。
下了飞机的第一感觉就很好,很干净的一片国土,很难想象一片沙漠上可以繁华成这样,导游说,这个民族是从骆驼背上下来直接进入了奔驰车,说得有点夸张,但我能想象这几十年来阿联酋的巨大变化。

这里气候炎热,夏天大概有华氏50度左右,十一也有三十七八度,太阳实在是刺眼,海水真叫一个蓝啊,就是眼睛里总是非常饱和的颜色,我去买水,服务员问我是不是从北极来的,我当时没理解什么意思,服务员指我的靴子,我明白了,整个迪拜似乎没有人穿靴子。
可能你会觉得我很热吧,其实还好,冰棍理论,穿上厚袜子,脚感觉不是很热的,因为我一路上包裹得比较严实,还好没太晒黑,我妈妈比较惨,晒得很“非洲”,不过她很乐观,每次见到黑人,都会和我说:“我比他白点儿吧!”哈哈哈

对于华人来说,阿联酋的城市肯定迪拜最出名,来了这里才知道,他的首都是阿布扎比,阿布扎比占整个国家的百分之八十的国土面积,所以阿布扎比的酋长也是整个国家的大酋长。
迪拜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是旅游城市,中国人来得又比较多,购物免税,所以我们都知道迪拜,对于阿布扎比却比较陌生。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