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洁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认识有十年了。虽然不是常常见面,但在北京这么大的城市中,我一直认为她是和我的心贴得最近的人。
我们有很多共同的爱好,喜欢梅艳芳,喜欢余华,喜欢吃内蒙的家乡菜,当然我们也有很多不同,比如我忘掉一段感情用十天已经足够,而她却需要十年。并不是说我是一个不重感情的人,只是我比她更坚强更现实些罢了。
十年前,洁洁爱上一个男人,叫大风,他有才华,有事业,对洁洁爱护有佳,可是他却不能娶她。我当年就说过,就让他像一阵大风一样刮过算了,千万别动真感情。可是,洁还是死心塌地地爱上了那阵大风。十年来,我常常听说洁和他的事,每次我都忍不住给洁打电话,“教育”她现实一点,别把青春耗费掉,找一个适合自己的男人吧。洁每次都说,好的。然后就是我又听说他们见面了,约会了,又分开了。
为了他们俩的事,向来步调一致的我和洁,有过争吵,我最后还是让步了,也许人家那才是真正的爱情吧!
洁经常说,佩服我的果断。那是因为当年我的一位男友,也让我难受的撕心裂肺,后来我下定决心离开他,然后我就和洁约定,十天,忘掉他。说实话,这真的事一件很难的事,十天中,我常常拿起手机拨了他的号码,然后又挂了,他打来电话,我含着眼泪一遍遍挂断,常常忍不住想和他说说话,毕竟他曾经是我最亲近的人,可是我知道,失恋是要有代价的。
一天,两天,十天过去了,我好像已经习惯了没有他的日子。洁说,你忘了他了?我回答,是的。
其实忘记一个人怎会如此容易?只是当我已经知道我们之间没有未来了,何不快刀斩乱麻呢!
后来,心静如水的我遇到了我现在的老公,我们重新开始恋爱,然后,我成功地在27岁时把自己嫁掉了。
上周碰到洁,她说,她终于想开了,彻底忘掉那个男人了。
十年,我感叹青春的流逝,而洁说,你不懂爱情。也许吧,但我觉得现在过得挺快乐的。
真的。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