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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火

(2007-07-28 23:38:29)

前一篇文章略微过火,谁要是觉得被我的言语伤害了,那我跟谁道歉。伤害你也是没办法,谁让我 made in shanghai呢。其实咱们的关系跟谈恋爱是差不多的,开始的时候,热情似火,慢慢的,激情褪去,随后理智战胜情感,最终变成亲情的时候,不自觉地就要管东管西,碰上正好讨厌别人指手画脚的,那基本最后感情就破裂了。

 

尽管我不喜欢别人对我指手画脚,但我希望感情还是不要破裂为好,破裂了就有人会伤心,我最看不得别人伤心或楚楚可怜,于心不忍,还是会服软的。以前有过让别人很伤心的经历,到现在都觉得非常愧疚,估计一辈子都不会被原谅了。所以若有感情,那就永远不要再破裂了。即使不得不破裂,也希望是对方撕破,好让伤心我独自承担,这样至少我不会有负罪感。

 

以上言论不代表我恋爱了或者失恋了或者伤感了又或者怎么了,别老看了我写几个字就猜测我当时的心情,这样很徒劳也很没意思。其实也就是想到什么写点什么,更像是一盘散沙,姑且算作沙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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