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给我发E-mail说能不能做笔友。我想了下,你都知道我身份了,还怎么做笔友?笔友就像是原始的网友,也是见光死,不见光就老不死的。最重要的是彼此不能知道对方底细,不然那就不是笔友了,那是无间道。我从前也有过笔友,初中的时候,大家邮件发来发去,说得无非就是学校里那点鸟事,我觉得女同学交笔友倒更像是想把各种各样花花绿绿的信纸用掉好去买新的品种,后来可能都写的无聊了,也就没了音信。我的笔友就是马邮友。
最近新浪博客推出了新功能“我的好友”,随便点一下发个纸条就可以邀请成为好友,这种加好友的方式搞得和大龄青年见面会一样,但关键它还不见面,但结果是一样的,那就是所有人都成了所有人的好友。好友可能从来都没去看过对方博客,也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反正好友名单里有几百人最好还有点名人那就是牛逼。如今“好”这个字已经没有好的意思了,你就算作奸犯科但身材好脸蛋好皮肤好,只要去SMG选秀,那就是好男儿。很多网站我都用,加好友加的都腻了,其实别说是好友了,连个普通朋友都没。所以,大家没见过我的不认识我的还是别和我加好友了,特别是因为我是你的偶像的好友而觉得成为我好友会很拉风的人,你是不会得逞的,因为我就从来没得逞过。
但我不得不承认,我也通过发纸条结识了一个很仰慕的朋友,只不过我是通过QQ娱乐的主编给她送了一张真实存在的小纸条而已。所以谁要是能给我发送一个真纸条,我也会和你做朋友。
还有一些人发手机短信给我问能不能做朋友。我觉得你都知道我手机号码了那肯定知道我的身份,你在暗处我在明处,这关系一开始就不太公平,叫我怎么放心交朋友?再说发短信也能交友吗?难道你是想做我的信伴侣?
所以不认识的朋友若有机缘的话再认识吧。但鉴于英雄本色以及英雄惜英雄的一般规律尤其我还单身,所以我还是很乐意结识美女以及牛人的,毕竟你们才是人类进化的最大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