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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明怀:旁观者言——沈木珠教授夫妇诉李世洞教授、学术批评网案观感(之八)
时间:2008年1月13日
作者:郑明怀(广西工学院社会科学系) 来源:学术批评网
本来,对于沈木珠教授夫妇案,该说的差不多都说了。看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钟正文先生《我所了解的张仲春沈木珠夫妇》一文后,觉得此事恐怕还会有更多人卷入进来,说不定会创造更多的历史。
上述钟先生文提到“听说沈木珠教授和张仲春教授现在不断地给批评他的人写信或者打电话,威胁说要是不在他们规定的期限内改变批评他们的立场,就在法庭上见,打官司。”难道教授夫妇真的不会“善罢甘休”?还会把更多正常批评他们的人告上法庭吗?笔者作为旁观者,在前几篇《观感》中,对沈木珠教授夫妇也提出了批评,好在目前还没有收到来自沈木珠教授夫妇的信件,也没有接到电话。今后会不会收到沈木珠教授夫妇的信件或接到沈木珠教授夫妇的电话,那是以后的事。
笔者从来没有想过要与任何人打官司,如果沈教授夫妇诉我的话,毕竟要跑到南京应付官司,那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有没有时间还不说,更重要的是各种花费肯定不是小数目,以笔者现在的这点儿工资,请律师、来回交通、吃住等各种各样的费用,肯定耗不起。不过,如果是因为正常的学术批评而遭到起诉,那也不是笔者所能左右的。万一真的不幸有那么一天,换一个角度看,也未必是坏事。比如,能与一对有名的教授夫妇在法庭上见面、对话,对于我这样的一个无名小辈来说,那也是一种“荣幸”,说不定还会因此而“声名鹊起”呢!“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夫妻恩恩爱爱,感情好,这固然令人羡慕;开展学术上的合作,也值得提倡和赞扬。枕边风虽然无法杜绝,但张仲春教授在南财大法学院“名副其实地当家作主人”,则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垂帘听政”、“夫人专权”,历来是为人所诟病的。或许以前曾担任深圳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当官当惯了,现在只是国际贸易学院的一名教师,在国际贸易学院找不到当官的感觉。所幸的是,妻子是一个学院的院长,这为自己弄权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听说凡是得罪过他的人,最后都逃不过他的手心。”而且,“
给批评者写信或者打电话是可以的,但威胁则是不妥当的,希望教授夫妇能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也可以提出反批评。
最后,要强调说明的是,笔者的批评是对事不对人,不会造谣生事,也不会诬蔑毁谤。不管面对多大的压力,不论他人怎么威胁,我个人开展正常的学术批评的立场是不会改变的。
(感谢郑明怀先生惠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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