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从北京回家举行婚礼了,爱面子的妈妈借了一万八千元做为陪嫁。小芳的夫君宏建在北京当兵,小芳的叔叔花了大把的银子、动用了所有的人际关系把宏建从农村调到了北京。又把宏建送进了军校,宏建算是脱离了耕种的贫苦生活。
订婚一年,小芳终于按风俗嫁给了宏建。一场浩大的婚礼,小芳风光地嫁了出去。妈妈叔叔像是完成了一项重任,小芳终于有了自己的归宿,也不枉父母辛苦养育。家乡的风俗是婚礼办完三天内再领结婚证,小芳也没有例外。
今天奶牛宝宝接到小芳的电话,宏建把她从家里赶了出来,宏建提出离婚。小芳歇斯底里了,小芳没有想到这个事事顺着她的小伙子会在婚礼完成后三天内和自己翻脸了。小芳后悔自己认识这个人,小芳更后悔结婚当天把陪嫁的一万八千元给了宏建。小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男人这样对他。
宏建告诉了她答案:你叔叔帮我从农村弄到北京,为我花了一两万,我感激他才娶的你。现在娶你的诺言已经完成了,你也该走了。小芳:可是我们结婚了,你这样让我走,我以后怎么做人?你这样对我,不怕三叔把你从北京再办回农村吗?
宏建的回答是这样的:我和你结婚了?你有什么证据?你有结婚证吗?再说你叔叔,他自己都转民到地方了,他动不了我了,你没听说人一走茶就凉吗?他管我?他管不着我!
小芳被轰出了家门,生生吃了哑巴亏。
时至今日,竟然还有这样的年轻人!不领结婚证就办婚礼,难道中国的年轻人就法盲到如此地步?女人啊,本来就处于相对弱势,还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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