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初给这棵感情的树苗一缕叫勇气的阳光,一罐叫执著的雨露,也许这棵合欢树是另一番理想的景致了。
纯真的年代,我们是单纯的朋友
那一年,高二第二个学期开始分文理科班,我毫不犹豫就选了文科班。宿舍成员是重组的,互不认识,于是舍友“猪仔”总是毫不吝啬地派发她收藏的堆积如山的漫画书给我们这班漫画书虫看,大家的关系也就活跃了起来。
当大家都躲躲藏藏紧张地看漫画时,长得个子还可以的我坐在了后排那个最隐蔽的角落里,大大方方地把书摆在桌子上看,慢慢欣赏里面的情节带给我的无穷乐趣。要知道,少女时代,女孩都是最爱幻想的了。
第二天下午放学,同桌葵子早早就回家了。我拿出漫画书想再看会儿再走,忽然发现一个高大的身影坐在同桌的桌子上,“看漫画书的,能借我一本看吗?”
我本能地“嗯”了一声,然后抬头一看,只见是个高大的男生微笑地看着我。我窃笑,心想:1米83的高个子大男生也会喜欢看这种小女生的玩意?
之后,还来不及注意,一本漫画书已在他手中,他翻了翻,然后冷冷一句:“没意思。”
我白了他一眼:“没意思就还给我!”随即伸手去抢,不料他动作敏捷,一个转身,我扑了个空。他笑嘻嘻地丢给我一句“明天再还你”然后扬长而去。
尽管这样,我们还是认识了。他叫栾鑫(化名),自从那次以后,每每放学他都借看漫画书的名义坐在我旁边。后来学习稍微有点紧张,作业也越来越多了,看漫画书的时间也少了。但尽管之后我没再带漫画书去上课,放学后栾鑫和我还是有着坐在一起的习惯,代替看漫画书的是:一起做作业。
那个时候我们几乎不怎么说话,只是在课间的时候才会打闹,记忆里最深的是他总把我的东西举得高高的不还我,气得我呱呱叫,叫不行我就动手打,他为了躲我就围着教室跑,我就开始围追堵截。这种过程总会闹出许多的笑话,全班人看着我们一阵阵哄笑———那是我的青春年代最快乐的记忆。
平淡的时光里,我和他的绯闻成了宿舍里每天的谈资
直到今天,我仍很怀念高中的“吃饭时间”,食堂总是人山人海,仿佛进到里面便会被挤成沙丁鱼。我跟栾鑫都不想做沙丁鱼,于是总是等上半小时,当人潮散去时就是我们优哉游哉吃饭之时。
所以偶尔我们会一起去吃饭。海拔比较高的他总是走得飞快,而我只能扯着他衣角跟在后面走,要么把他拖慢一点,要么借助他的力气让我走快点,反正喜欢被他牵着的感觉,总觉得被他牵着就很安全,而且喜欢依赖他,那一刻,我感觉幸福离我是这么的近。
高中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一学期一次的篮球赛,有身高优势的他取得了后卫的位置,好几次对方的进攻都被他给拦截了,几次的漂亮动作都引得全场女生为之尖叫,而且某些女生还直呼他的名字,显然地,众球员里人气最高的就是他。
我这才发现,他皮肤还算白净,面部轮廓分明,神情带有一丝温柔却又带有几分霸气,发型有些零乱更显他那潇洒不羁的性格。这不就是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形象吗?
我知道我是喜欢上他了,不是因为他有着好看的外表,而是我们在一起时的那份率真、那份默契。
回到宿舍,舍友们总拿我和栾鑫开玩笑,这已司空见惯。她们会问:“栾鑫和树熊(我们班公认的帅哥)谁更帅?”没等我回答,就有舍友迫不及待地替我回答:“当然是栾鑫!情人眼里出西施嘛!”
还有,当有一段时间我跟班里几个男生一起玩的时候,她们就说:“栾鑫有难题了,几个争一个大家说怎么办?”主意古怪的猪仔抢答似的冒出了一句:“叫他们比武打擂台或者抛红花!”让我哭笑不得。
就这样,我跟栾鑫的情况几乎成了宿舍里每天的娱乐新闻。尽管这样,我心里却不怎么感到难堪和不安,相反多了几丝只有自己才能觉察的甜蜜和幸福。
另一个女孩的出现让他远离了我,毕业后的我们如同陌路
原本以为这样单纯的幸福是会一直持续下去的,可是它始终抵不住风风雨雨对它一点点的摧毁。媛,是他未分科时候的同班同学。自从篮球赛后,媛就开始频繁地找栾鑫。我也不晓得他们在说什么,只是一到课余时间就会看到他们一起的身影,而且是在我和栾鑫平时打闹的地方———教室的阳台里。
据葵子说,媛从高一开始就对栾鑫特别好,还表白过,但栾鑫没有领情,之后他们就不怎么来往。听完,我还有些暗自庆幸,因为栾鑫只对我一个女生这么好。可是,现在他们怎么又一起了?而且媛占据了栾鑫的全部课余时间,我就连插话的机会也没有。
不久,媛没有再来找栾鑫,原以为我和栾鑫可以回到从前一样,可是他却有意不跟我接近,我们之间的距离也就越来越远。我很想问一个究竟,是因为媛还是因为班上的流言蜚语?是因为已经厌倦跟我在一起还是因为我不够可爱漂亮?碍于面子,最终我选择了沉默。
很快,紧张的高三到来了,大家开始闷着头一言不发地做题,我们往往一天都说不上一句话,而我跟栾鑫的事也逐渐被大家淡忘。
高考结束了,在考完试的最后一个晚上,宿舍举行了一个简短的Party,不知道是谁提起了班上出现了几对情侣,帅哥树熊和全班最漂亮的女孩成一对了,另一对是全宿舍都视为性格怪异的长发男和班长,这一对让众人都很惊讶。而绯闻炒得最热的我和栾鑫却没有在一起。世事难料,无非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吧!
录取通知书下来了,我们都在自己的城市里上大学,咫尺天涯,如同陌路。很想知道,栾鑫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想过去问,又放弃了。
之后的日子你会否想起我?是否已经将我忘掉?对于我而言,这曾经的曾经已永远刻在我的记忆里,成为我心里抹不掉的痕迹……
阿阳手记
不如把记忆变成文字
追问过去,或许是件很傻的事,因为当你想去追问的时候,你会发现时间已经改变了很多东西,包括从前的感觉和记忆。
他有没有喜欢过你真的很重要吗?如果他回答喜欢,你是否会放下现在拥有的一切去追回从前的时光,找回从前的感情?如果不是,那么何必到今天才会想要较真?
是的,你喜欢过他,在你最美好的时光里,无论他是否知道,其实这并不重要,所有的爱情,不过是自己偏执地画一颗心,用自己的想像填满。
面对错过的故事,我们都可以用一种释然的心情。结果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过去的那些记忆是美好的。
把记忆写成文字,因为文字最终可以留下,它们代表着曾经的过往,可以让我们在很多年以后,回到曾经遇见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