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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剽窃文章终于下架(二)

(2024-08-16 12: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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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张明

这篇剽窃文章终于下架

法治

文化

教育

分类: 生活纪事
这篇剽窃文章终于下架(二)

这篇剽窃文章终于下架(二)

作者:张明

这个“江西毛琪”文章的文字内容是剽窃我在《中国作家网》发表的这一篇,题头图片是剽窃我在《新浪博客》文章里的插图。这篇剽窃文章在《今日头条》里的阅读数达到12000多,评论64条。评论的内容我都看过了,大多数是曾在小西天部队大院里住过的部队家属和孩子,他们都是满满的回忆,产生共鸣。

其中有一个昵称“睿智谨言慎行”的人留言说:“我从武汉入伍,1960年至1973年在小西天该大院服役,怎么没见过你呀?”而“江西毛琪”回复说:“谢谢阅读与点评我的文章,欢迎再次阅读我其他精彩作品。”这个“江西毛琪”所答非所问,并厚颜无耻地说是他的文章,而且,他也没在小西天部队大院里住过,当然不能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据我分析,这位昵称“睿智谨言慎行”的人(我应该称他为叔叔),他的职业也许是警卫部门,年轻时可能是大院门口的警卫人员,所有进出大院的军人、家属和孩子,他应该都有印象。但“江西毛琪”的头像,让他感到陌生,所以才提出这样的疑问。

因为我不熟悉《今日头条》网站,手机也没有下载过相关的应用程序,就拜托我的一位律师朋友帮忙。律师朋友在《今日头条》注册登记过,可以发帖留言。我写了一个声明,请律师朋友转发,内容指出“江西毛琪”盗用了我的文章,属于侵权行为,违反国家的著作权法的规定,要求他立即纠正错误,或者标明是转载我的文章,或者取消这篇文章。否则,我将采取法律行动。律师朋友很快针对这篇剽窃文章留言,转发我的声明。“江西毛琪”看到后,回复说:“好的。”随后将这条留言删除,还将律师朋友拉黑,使他不能继续留言。但是,律师朋友提前截图,保存了他的留言和“江西毛琪”的回复,成为侵权行为的证据之一。

由此可见,“江西毛琪”对自己的侵权行为不仅不收敛,反而更加嚣张。这篇剽窃文章依然挂在网上,微信里的这个帖子继续转来转去。我有一个“发小”看到后也转给了我,同时问:“这个毛某人是谁?”。战友、朋友、同事和“发小”都知道我过去写的这篇文章,看到另外的署名后,肯定会奇怪并转告给我。因此,对于他们的敏感和友谊,我在这里表示衷心的感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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