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过的大案(七)
作者:张明
打虎要仰仗武松,打鬼需借助钟馗。
现代的武松和钟馗,应该属于头顶国徽、身着橄榄色服装的人民警察。
一纸传真飞入西城分局刑警队办公室,告知东海县公安局根据线索抓获一女犯罪嫌疑人孙全美,此人在北京有盗卖婴儿的重大嫌疑……
接电后,干警们偕报失婴幼儿的家长,火速奔往东海县。
金秋九月,凉风送爽。苏北平原一望无际,这里曾经是革命的老区。
东海县公安局的领导和同志们非常热情,在他们的安排下,进行了一系列的辨认、解救和查证等项工作。
经过辨认,刘小童的父亲刘民生指认孙全美就是拐走他儿子的那个保姆。在东海县公安局大力协助下,当地民警将卖到东海县石梁河乡界埃村一岁多的刘小童解救出来,并亲自交还给刘民生。
这一天正好是中秋节。入夜,在月上中天的时候,人们看到的月亮是那么圆,那么亮。
中国古典诗词里多有借望月写思人的佳句。亲朋分别不得相见,于是,只好将共同的思念之情寄托在彼此都能见到的第三者——月亮身上。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说的是游子思妇的离愁别恨,杜甫的“月夜”吟咏的是眷恋妻子儿女的情绪,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抒发的是个人政治上的失意及不能与其弟相聚的感叹。
同是一个月亮,饱览了古往今来多少人间的悲欢离合。而公元一千九百九十二年九月十一日对刘民生来说,这一天的中秋节不是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吗?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的领导和干警三下江苏,与江苏省东海县公安局两家联手,陆陆续续将刘小童、施卫勇、赵鑫、孙太瑞等四名婴幼儿解救出来,交到他们父母的手中。只有杨光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卖到当地不久就死了,黑暗中的杨光始终未能见到解救他的阳光。
一九九二年的金秋九月,北京火车站前广场上彩旗猎猎,人流如潮。北京公安局西城分局的干警们抱着被解救回京的婴儿走出站台。广场沸腾了,孩子的父母拥抱着失而复得的骨肉,在摄像机下闪光灯前尽情地流泪、亲吻,毫无顾忌地宣泄着情感,干警们带着千里奔波劳累的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被成千上万的围观群众簇拥着。
一九九二年八月八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拐卖人口罪将孙全美依法逮捕;九月,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押解到北京;同年十一月九日,西城分局以孙全美涉嫌偷盗婴儿罪向北京市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意见书;一九九三年六月三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孙全美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全美不服,提出上诉;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死刑,孙全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长江的水仍在奔腾,到了巫峡后水流更加湍急,飞起的浪花撞到两岸的岩石上在峡谷中发出巨大的声响。
巫山的云像迷一样猜不透。神女还在翘首伫立,凝视着无限的天际,在永恒的静思。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写于北京市航天桥住所
(全文完)

本文图片除《报案的女人》一书封面和内页外,均取自互联网,特别感谢摄影和制图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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