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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语言教学法流派介绍

(2006-12-10 05:24:44)
分类: 汉语教学
 

  语法-翻译法是最古老的外语教学法,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它盛行于18世纪末,代表人物是奥伦多夫(H.G.Ollendoff)。古老的翻译法、语法法和词汇-翻译法都属于同一类方法。它最初用来学习古希腊文和拉丁文这类死的语言,后来用来学习现代外语(本世纪初,这种教学法在许多国家的外语教学中占主导地位。我国解放初期的外语级学,特别是俄语教学,大都采用这种方法。

  语法-翻译法的基本特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l.教授语法学家所确定的所谓“规范”的语言,所使用的语言材料多以古老和过时的例句为主。
  2.注重书面语,不注重口语。
  3.语法的讲解不仅注重规则的东西,而且十分注重不规则的东西。
  4.课堂教学使用本族语。
  5.教学方法以翻译为主,通过大量笔头翻译和写作练习来检验语法规则掌握情况。
  教学过程一般是:先教字母的发音和书写,然后系统地教语法,最后阅读原文。语法课的安排顺序如下:
  1.先讲词法,后讲语法。
  2.用演绎法讲授语法规则,即先讲语法规则,后举例句。并翻译成本族语。
  3.用本族语和外语互译的方法巩固所学的语法规则。
  课文教学的一般步骤是:
  1.用本族语介绍课文内容。
  2.逐字逐句翻译。
  3.朗读课文。
  4.用互译的方法巩固课文。

 

     直接法是在19世纪后半叶作为语法-翻译法的对立物在西欧出现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贝力兹(M.D.Berlitz)、艾盖尔特(B.Eggert)和帕默(H.E.Palmer)。直接法还有别的名称,如改革法、自然法、心理法、口语法、妥协法、综合直接法、折衷直接法、循序渐进直接法等,虽各有差异,但同属一类。
  所谓直接法,就是直接用外语教外语,不用学生的母语,不用翻译,也不注重形式语法。它的教学目标不是规范的书面语,而是外语口语。
  直接法的主要教学原则和特点如下:
  1.直接联系的原则:直接法中最基本的东西是建立语言与外界经验相联系。也就是说,在外语教学中,使每一个词语同它所代表的事物或意义直接联系,不经过母语翻译。这样做,可以使学生尽快丢掉“心译”这条拐棍直接用外语思维。
  2.以口语为基础的原则,口语教学是入门阶段的主要手段和目的。
  3.句本位原则:教外语从句子入手,以句子为单位,整句进,整句出。这样,既学到了单词,又学到了语法。从句子入手并不意味着忽视单词和语音教学,直接法十分重视句子中的单词和语音教学。
  4.以模仿为主的原则:通过各种模仿手段重复所学的句子,养成习惯,达到自动化地步。
  除了以上四条主要原则外,直接法还有其他一些教学原则,如精选语言材料的原则、循序渐进原则、趣味性等。

        阅读法是本世纪初魏斯特(Michael West)在进行英语教学试验中新创造的一种教学法。
  魏斯特认为,学会用外语阅读比较容易,学生在开口说话前,先学习一定数量的材料,有—定语感,可以减少说话时犯错误的可能性,从而更快地学会外语。因此,他主张,英语教学的基本目标首先是培养学生的直接阅读能力(即不通过翻译而直接理解)。
  魏斯特编写的《新方法读本》(New Method Readers)(共10册)是供初学者使用的基本教材,最低限度的词汇量是3500个,其编写原则如下:
  1.从一开始就使学生对学习有兴趣,能看到自己的成绩。
  2.通过课文学习生词。
  3.词汇越少,它的使用范围就应当越大。
  4.读本内容适合学生的年龄特征。
  魏斯特编的课本都以故事为中心,生动有趣;每50个熟词中才出现1个生词;1个生词在新课文中至少要出现2次,以后逐渐减少出现率。他把阅读分为精读与泛读两种,并规定前者每分钟400个词,后者每分钟1200个词(最高标准)。为了培养学生的快速阅读能力,除教科书外,各册都配有阅读的副本,其分量超过教科书数倍,不包括生词。

选自:盛炎著《语言教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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