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忙忙碌碌的竟不知道自己都在做些什么。晚上12点之前回家似乎已成了一种奢望。
今天主持了一台晚会,没有任何资料,连节目单都是到了现场才拿到的。越来越佩服自己了,这些年的舞台磨练确实很管用。一切都信手拈来竟也没有半分差错。节目很多,导致结束时已经是11点半了。简单吃了点夜宵,洗洗满身的臭汗,坐在电脑前又差不多一点半了。
老同学还在Q上。于是一边和他聊天,一边写这些流水帐。不自觉的又去老同学的博客转了转。他的一篇博文我每次看都想流泪。文章回忆的是他那份逝去的爱,而我恰恰是那份十年之久的爱的见证者。女朋友离开他的那年冬天我见到了他,每次提起他深爱的女孩眼睛总是红红的。他说,爱了她十年忘记她也许还要十年。分手的那年,女孩离开了家,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做了主持人。老同学这些年一直漂泊在沈阳,他们天各一方,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究竟在哪里,究竟在过着怎样的生活。老同学今年买了房子,也结婚了。在他们都同意的情况下,我终于让他们彼此都了解了多方现在的生活,现在的心情。在知道女孩消息的那天,老同学写下了那篇叫《逝去的爱》的文章。我非常理解他的心情,也深深的被感动着。
寂静的夜晚,再次读起那篇文章,不觉有些感伤。很多人都说我太重感情,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改不了这毛病。如今竟也成了“戏子”,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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