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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树叶一起凋落

(2008-11-07 19:50:40)
标签:

茶杯

红掌

树叶

一块

把手

德国

文化

分类: 现代散文

随树叶一起凋落

 

暮秋的凉风带走了门前槐树上的黄叶,出门的时候感觉脸很疼,好像脸皮要随着黄叶一起凋落一般。用手一搓,脸上黄白色的皮肤簌簌落下,就像年久失修的土墙。我禁不住惊慌起来,回想一下,这种情形大概在两个星期前开始显现。起初并未在意,以为是冬季临近,空气干燥的原因。可接下来的几天,情况越来越严重,起初的脱皮如头屑大小,这两天已如鱼鳞状,今天持镜一照,脸竟然瘦了一圈,让母亲引以为豪的满月似的大脸已接近正方形,若就这样发展下去,不出半月,必定尖嘴猴腮,形容枯槁。赶紧买了护肤用品,每天早晨洗完脸后细细涂抹,然后持镜感叹一阵。护肤用品还是管用的,用处在于它把皮肤碎屑粘连在一起,这样从脸上掉落的是整整的一层,拿在手里,像一块被挖了四个孔的肉色丝袜。

独居的乡村小屋里,空气一天天地凉起来,尚未购置冬衣,暗夜里,把棉被披在身上取暖。我想要的温暖还没来到,也许到年底都未必能来到。许多东西早已丢失,丢失在斑驳的时空里。桌上的不知名的花朵已经熄灭,它只有二十三天的热情,然后用萎败的冷漠灼痛我的心灵。记得我刚把它从另外一座城市移来时,它每天都散发着温暖的光芒,独属于我一个人的太阳。暗夜归来的时候,它早已悉心等候了,然后驱尽黑暗和冰寒,我差点把它当成了善解人意的旺夫女人。二十三天后,它的光芒不冷不热,室内只剩下黑暗和冰寒了。

白天索性走出房门,暮秋的阳光也是异样的,让人分辨不清。一朵朵,一簇簇,飞翔的阳光,燃烧的疼痛,不断扩张。红薯已被农夫刨出地面,晾晒在阳光下,是土地的斑痕。走过桥头,路两旁的树枝在颤抖,叶子成为花朵,纷然坠落。双脚挪动在地面上,找不到行进的方向,像脚下行将腐烂的飞鸟。到处是阳光,在记忆中,阳光从来没有如此浓烈过,一朵朵,一簇簇,飞翔的阳光,燃烧的疼痛,不断扩张。旷野中迷失了道路,道路应该是暗黄的,像老黄牛的背,而现在,金灿灿的,华而不实。

  长发的影子,不要再用纯白的花朵引诱我,等我走过去,毒汁会再次撕裂我的心灵和身体。古老的城池,护城河边的假相,坚固得像云朵,说什么爱情,除了花言巧语,只有病态的折磨。那像阳光一样虚假,那像阳光一样黑暗。浪漫的苹果园又有很多人涉足,一如从前说着陈词滥调,打着单调的手势,空气中,分泌液的味道。我承诺过要让那个生产我的女人重见光明,可是,生活在无际的黑暗中岂不更好?你会永远看不见阳光下扩张的疼痛。你有粗糙的手指,那比纤纤玉指更加真实,在黑暗里的棉花地,照样运指如飞,摘除生活赘余的枝杈。你眼睛的失明是因为生活的疼痛,那被咸涩的泪水冲刷的眼珠,都是骨头般的白,棉花一般美丽。让我久久注视着你,抚摸着你粗糙的脸和手掌。

孤独的红薯田,被利器屠杀的红薯秧萎靡在阳光下。黄土的味道,新鲜血液的气息。温室里蠢笨的身体,无法实现奔跑,我努力过了,无济于事。没有泪滴,感谢荆棘给与被刺伤的快意。分不清冬天是四季的末尾,还是绝望的开始?

我的手脚被拴住了绳索,大多数的早晨被拉扯着起床,不是为了观看胖着红脸的太阳,而是为照料几棵不属于自己的花朵。其中有一盆红掌,被囚禁在帽子形状的红塑料盆里。根系不是扎进土壤,而是被暗红色的颗粒团团围住,据说那是比土壤更富营养的物质。早晨,我用喷壶给它浇水,那些颗粒就像沙漠中的一张张嘴,把水喝得痛快淋漓。我刷好杯子,毕恭毕敬地为那个女人倒上热水。我必须朝觐一般虔诚,右手捏住茶杯把手,左手微微靠住茶杯一侧,然后在红木桌子的右上角轻轻一放,再把茶杯把手朝向那个女人。许多次,我在放置茶杯的时候,偷眼观看她。时光的沟壑把她埋得很深,却未曾湮灭她青春的性情。隔壁的房间是她的那位人高马大的德国老公,他会偶然出现在她面前,然后毫不避人地把手伸向她的屁股,然后兴高采烈地感叹一声,偶耶!在我多次倾着身子把茶杯放在桌脚的一刹那,我听见那盆红掌细微的低吟。我把手伸向它,揩净叶片上的灰尘,还有红色手掌上的白色痕迹。它的叶片和花朵都像一只只伸张的手掌,窗外的风给了它活气,那些手掌挥舞着,想要扑捉着什么。我出去了,我用眼神示意它我还会回来,至少明天还会再来。

我记不清哪一天了,这些天遗忘的魔鬼钻进了我的脑袋,也许是两天前的清晨,也许是三天前的清晨,我用一块嫩白的抹布为那张红木桌子洗脸。我用湿抹布抹过去,一层黄白色的皮状物立刻又布满了桌面,如此往复。我摸了一下自己的脸,那些东西的故乡原来是自己的脸面。惊恐得眼角撕裂般地疼痛,赶紧用手护住眼皮,生怕它们也树叶一般凋落。

  依稀记得自己几个月前的样子,那时候正身处一座破落的城市,有一个颓废而暖意融融的家,那座城市,有我的女人。房间里的西墙上悬挂着一只大镜子,那是用透明胶带粘上去的,没有边框,镜子的边缘与墙壁融为一体,素朴而自得其乐。颓废与融合,那是生活的乐趣。许多个她不在场的深夜,我在那块大镜子旁审视自己,消瘦而结实的身材,突起而棱角分明的胸肌,下巴的胡须稀疏若旷野衰草。那样的身体是属于一个男人的,饱满的青春,旺盛的情欲。一只蒜头状的灯泡,便温暖了室内的每一寸领土。不想在颓废中消灭未来的光芒,自尊是蛊惑我奔向远方的火车,据说,我要去的地方满地都是闪光的金子,那样我便可以用金子的光芒照彻挣扎于这个时代的自卑。然后,迎娶那个女人。在这个脸皮随树叶一起凋落的暮秋,我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决断。就像在旷野中的一个二股分岔口,无论走向哪一条,都会被悔恨的洪水淹没。至少,那时有结实紧凑的皮肤,不会如此狼狈。

  这几天,我竭力掩饰着自己,把上衣的领子竖立起来,眼镜的颜色也换成了茶棕色。每天早晨,依旧沿着绳索的方向,一步步靠近那盆红掌以及那个一言不发的女人。我用喷壶给它浇水,那些颗粒就像沙漠中的一张张嘴,把水喝得痛快淋漓。我刷好杯子,毕恭毕敬地为那个女人倒上热水。我必须朝觐一般虔诚,右手捏住茶杯把手,左手微微靠住茶杯一侧,然后在红木桌子的右上角轻轻一放,再把茶杯把手朝向那个女人。她的那位人高马大的德国老公,依旧会偶尔出现在她面前,然后毫不避人地把手伸向她的屁股,然后兴高采烈地感叹一声,偶耶!在我多次倾着身子把茶杯放在桌脚的一刹那,我又听见那盆红掌细微的低吟。有一次,在我躬身递上杯子的时候,一块拇指印大小的皮肤掉在了她正要签字的一张纸上,她竟毫不在意,签完了字,把那张纸扔在桌子一角,好像从未发生过什么异常,然后伸着手,端起茶杯,滋溜喝一口。还有一次,我整理桌面那些纸张的时候,一块眉头大小的皮肤飘落在她握笔的手上,被签字笔支撑起来,成为了一顶帐篷,覆盖了那只手的每一处细枝末节。她依旧没有发现什么,抖了抖手,然后伸着手,端起茶杯,滋溜喝一口。

  晚上归来的时候,门前的槐树下面已经枯叶遍地,暮秋的风利器一般敲打着屋檐。坐在桌前,抬起头,桌上的不知名的花朵已经熄灭,它只有二十三天的热情,然后用萎败的冷漠灼痛我的心灵。今夜,是随树叶一起凋落的时刻。

   (二○○八年十 一月五日,黄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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