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眶疼,右边,幻想是小时候做眼保健操时右手比左手力气大,留下的内伤。
电视里,MTV放的歌曲节奏感不错,不回头看画面,晃动肩膀。
右手食指疼了一个多月,记不清楚是打球弄伤的还是某天为了干掉一只吸饱血的蚊子而与墙壁亲密接触所导致。
看漫画书后记,漫画家说,因为常常用力地画画,食指发炎了。
我衡量过,我的绘画习惯还可以,应该不属于工伤。
晚上睡觉前翻看小说的习惯不知是否来源于母亲,她有神经衰弱,一定得通过阅读才能睡着。我不是。我越看越精神,还会爬起来找笔纸写画。
再不行,拉开衣柜下的抽屉,里面塞满了小学以来的所有课本,作业本,练习本,还有偷回来的有心仪女孩照片的团员证。
原来那会儿我画得这么烂挖!我忍不住笑起来。
彻底放松的时我在床上拧来拧去,把被子床单弄成一团,趴在床沿边盯着脏兮兮的球鞋,下决心说明天一定得刷刷它。
当然,通常第二天我套上它就忘记了承诺,满脑子都是正在写的故事里谁谁谁应该怎么活着,哪个哪个又当如何死得特别。
画不下去就翻看已经画好的部分,喜滋滋地自满。
音乐开着,抓起马克笔当话筒开演唱会,必须左手拿麦克,而且还得是大红色那支。
猫最近在看康少的《LA流浪记》,因为喜欢而每天只看一点,生怕看完就没了。
“蔡康永是什么星座的?”她发信息问我。
“啊,不知道哦。”
“我感觉一定是跟你同星座的,一头羊。”
回信息的时候正好与曹在超市里,他要买保鲜袋回去装从沈阳带回来的榛子,我们拿着保鲜袋在每个蔬果摊位前流连,比较手上的和超市摆放的哪个更大些。
“你知道蔡康永是什么星座吗?”我问他。
“啊?蔡康永?这是脑筋急转弯吗?”他很迷惑。
我们俩大笑。
恩,猫猫看好了,刚刚查过,康少是水瓶的。
翻出以前的笔记本,蓝色封面,那时专门用一支紫色的钢笔写构思,后来发现紫色不够男性化,就舍弃了。
一个片段:
“好多年前,他在她家里,他们一起看电视,冰箱里有菜,中午他做,她看着。他还笑话她还不如他能做家务。
她看电视喜欢不停地换台,而他喜欢把一个节目看完。他从没说过那样频繁的转台不好,因为他觉得太幸福了,看着她的侧面是最好的节目。
那天他帮她填好去另一个地方上学的表格。
现在,她已经很会做菜了,他却几乎忘记了怎么翻抄,怎么掌握火候。
那天以后,他们再没有一起看过电视了。”
我居然买过一本擒拿格斗的书。
放在书架里,擦掉灰尘后特别新。
那个梦想成为武林高手的小胖子呢?
他还在我小眼睛的深处吗?
就是有这样的夜晚,眼睛已经快睁不开,意识却清醒,又没到可以创作的状态。
夜静如水,正是胡言乱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