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问并不是个纯粹的肉食动物——自从知道自己有腮腺炎后已经主动吃素了,只是,20多天过去后,突然怀念起跟黄靓女和老兰一起吃小肥羊的畅快光景。
前几天甚至梦见跟一群初中同学围在桌前吃烤秋刀鱼和羊腿,还有肉冻和炸丸子。
奇怪,我不怎么喜欢吃肉冻的挖。
前天忍不住跑去书店进货,鬼使神差地挑了本食评《天生嫩骨》,翻看时知道是“美国最著名的食评家露丝.雷克儿”所写(我总是被“最著名的xxx”所吸引),封面上,蘑菇,面包圈,鲜花和香料非常零散地从天而降,几乎看不到书名。
抱着“做创作什么都得了解”的想法买回家,计划先看《情人》或插图版《巨人传》,但晚上顺手翻开《天生嫩骨》,就没再放下。
书的开头没抓住我,虽然作者声称“讲个好故事”是自己家的传统,但第一个故事讲述她那位不会分辨食物新鲜程度的母亲,文字松散,情绪不高涨,情节又猜得到……几乎后悔花那23大元。但往后去,第二个故事开始,一切流畅起来:一个从小以食物为安慰的不起眼少女形象跳跃于纸上,不断穿插的食谱我都忽略,而那些生活气息让我慢慢微笑,又常常觉得感伤。
恩,不好的是,一些关于食物的描写勾引我吃掉更多的水果和凉茶瓜子,还纵容老妈半夜里煮了一锅冰糖元宵来分食之。
书现在看过三分二,作者已经跟艺术家男友结婚,并在希腊海岛边与儒雅的文学教授享用刚从海里钓回来的小鹦嘴鱼。我边吞口水边把芦荟撕开,贴在耳后肿胀的地方。
很羡慕书里描述的宁静和美:心爱的人,美好的自然环境,好心情,好朋友,好食物。
记得几年前,我和源姐每天在毫无前程可言的情况下加班到十二点,然后送她回家。如果不去吃酸辣米线,就会在楼下小店里买油浸浸的麻辣豆干和红泥包的咸花生。她要啤酒我店绿茶或可乐,有时会买红酒,卤蛋,鸡翅,还有7-11里的鱼蛋。爬完九楼,坐下,看看电视,拆开塑料袋大吃。心情低落或情绪高涨,源姐会去厨房下面条,卧上鸡蛋(她的荷包蛋煎得完美),我在大厅里翘二郎腿——源姐是传统的贤妻,不爱看男人干家务。
有时玉米,起子,老曹也会跑来,他们喝酒,我继续做可乐先生。那套房子很大,以前也是某朋友开公司的地方,150平米,阳台封起来,能摆两张乒乓球台。坐在窗边吹风,特惬意。也打过边炉(广东话,火锅),最爱贡丸,咬开里面还有馅,很鲜……
今天跟老兰通电话,才说黄靓女又在谗肉,大家都在期待着犀牛病好后重出江湖,大鱼大肉。恩,所以现在回家吃素去,赶快养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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