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喜欢爵士乐。因为她还年轻。
年轻人需要强烈的节奏,与热腾的血和应。
他爱爵士乐,所以他自称老人家——在缓慢中响着切分音,没有规律的节拍,因为人生其实并无规律,规律是带给我们安全感的一副伞骨。
台风似乎又回来了。
半夜里猛下雨。
白天自己去星巴克,要一杯香蕉星冰乐。也是因为下雨,几乎找不到座位。好容易混到一个角落里,写文字。
有找不到座位的阿姨捧着盘子焦急,然后跟服务生吵架。
在爵士乐的伴奏之下。
晚上母亲睡不着。她下午睡一大觉,到了该见周公时倒清醒起来。
出来上厕所,然后抓冷包子吃,又坐下按遥控器找节目。
这个时段哪里有什么好看的电视?常常信号中断。顶置盒技术仍不够完善。
我找旧小说予她看。
猫曾说你还挺细腻的。
我笑,说那是因为身边太多大线条的女生吧?
小时候很羡慕别人会写连笔字,上四年级后自己偷着练习,后来走火入魔,如果不控制,写下的草稿很少人能读得明白。
而且总会有遇到自己也读不明白的时候!
自己挖的坑。
那天骑车,赶时间。
用力过猛,人字拖断成两截。
停车苦笑。
光着脚去谈生意,也算奇遇啦。
还好城市里到处都是超级市场啊。
看最新的《读者》,讲吴冠中与夫人之间的逸事。老太太患了脑萎缩,已经无法记得那些美好的往事。
觉得……伤心。
人老了为伴,就是为了分享怀念共同回忆——只剩自己记得,那些幸福也变得象是编造出来的吧?
那是一种沉狠的悲哀,不算凄凉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