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需要亲近自然,吸收地气。夏天虽然热得让人发疯,却有条件光着脚丫四处跑。
刚来南方的时候,上下学都走田间小路,把鞋塞进书包,踩滚烫的沙子,脚底生茧,碎玻璃也无碍。时间充裕,会跳进路边小河沟里摸田螺。它们常把粉红色的卵留在青石侧面。
偶尔遇见水蛇就成了狂欢的引子,一众人,七岁至十一岁,女多男少,分兵围剿。
折一根芦苇,将瘫软的蛇挂上,好一面旗帜!浩浩荡荡进发,颇威武。
没有空调的年代,把地板拖干净,趴下,耳朵贴地,听下一层开门关门,拖鞋声,咳嗽声,有时漏进呜呜作响的风。过半晌,换地方,换脸。
风扇固定起来对着人吹,头疼也不管。
倒是大了,工作时更多是躲在冷气房看外面。有阳光,有风,却没有外出的冲动。皮肤越躲越白,脸暴露着,洗澡脱衣,黑脸膛白胸脯,古怪。
只有篮球能让我在太阳下跑起来。
回家后,冰箱里的水瓶永远是空的。我和老哥牛饮,一次一壶水。
去K歌,《SUMMER》,过分长的前奏,口琴欢快。
“因为做了那样一个梦,证明我的心还活着……”
陈升晃着得意的大脸在夏威夷快活,据说为了拍这首歌的MV,当年滚石上下沸腾——靠,去夏威夷啊!
希望以后再有机会做公司,也可以因为想画一篇关于夏天的漫画而全公司拉大队去三亚。快,有谁报名?!
PS:
最近公司电脑完蛋,家里又没制图软件,所以只能再等几天买了新电脑,到时候会放图的。明天还得找革命,看看这小子有没有新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