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兄弟下部》和《一个人的村庄》。
《兄弟》用了不到五个钟头,猫说我是在吃书……有么?也许。囫囵吞书,一目十三行,余华说他写的时候被叙述控制,我被阅读牵着鼻子走。书写得很顺畅,比上部幽默许多,常常我哈地乐出声,安静的大厅里回音四溢。
可他真的被叙述影响,虽然也保持着一贯冷静的写法,但越到后面越狂热。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作家都有那么一段时间会中了荒诞的蛊毒——某些情节过分了。如同贾平凹旧作《废都》,喜欢里面的文字感觉,却受不了渗透出来狂热。
又或者,我们这一代,包括所谓成色不好的80年生,更不知道怎么形容的90新人类,对于集体狂热真的没什么体会吧。
但至少,我觉得,至少余华写了一部让我能读得下去,而且笑出超过二十次的小说。中国前辈作家们太容易为了自己写作,不考虑读者。
不觉得BS畅销书算高雅。
大俗大雅,一线差。
而《一个人的村庄》跟《兄弟》是两种类型。
作者刘亮程,三年前就在《天涯》上留意他的散文,实在好。非常平实,又蕴藏道理,个人口味去判断是我读过最好的乡村散文。当时以为他将趁热打铁马上推出新作,结果过了三年多才第一次买到成书。现在非常佩服那些耐得住寂寞的人,厚积薄发,而且发出来的不废物,太难,太难。
我不能在这里节录他的文字,我只能说自己已经受了他的影响,《寓言一,失眠》基本就是临摹刘亮程的文风——同姓三分亲,既然五百年前也许是一家,相信他不介意。
读书其实是非常私人的事情。就象吃饭。我喜欢吃鸡蛋和豆腐一起炒,这菜还有个雅名叫“黄金白银”。虽然喜欢吃豆腐鸡蛋的人在中国应该不少,但真让我遇见一个能交流的,说得出豆腐得有水分鸡蛋要裹着豆腐……到现在没有。
书也一样。
我们读过一本自认为的好书后,要找另一个也读过的,同时叫好,能抓到痒处的伙伴,比找到共同喜爱某明星歌手来得不易。
书非借不能读,我却喜欢借书予人读。为的就是寻找共鸣。
或者,是希望通过别人给自己信心,以为自己真的拥有某种品位?
所以,因为同一本书而感动,本身就是非常神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