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纸做的愚人节专题,时间紧,搞得粗糙。
其实也是借口,不说。
画老虎的时候突然不知道怎么下笔了,勉强涂抹,完事问源姐。
“这是什么?”
“老虎。”
“真的?别头上有王字就当是老虎。”
“不然是什么?”
“……这叫大虫。”
颜色能上成这样很不容易,源姐在她父母家用超级老旧的手提电脑上色,所有颜色都显示成莹光色,她打电话来哭诉,我照例嘲笑之。
好了,要回家,睡觉去。太累。广东话叫熬到“金睛火眼”,应该是形容黑眼圈与血丝。
半夜回家的好处是,一路高歌。
“要走了要走了要走了……”
李宗盛的曲,三毛的词。有人听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