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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270度的创作人

(2006-01-07 15:06:18)
头像放自己的照片?还是自己的作品?
当然是自己的作品了.
自己的照片?
上个礼拜一个画友来见面,第一句话是"你变了!"
我惊讶----我们从没见过面,哪里来得变化?
"你比杂志上看起来胖好多!!"
没办法,登在杂志上的是2000年去香港开会的照片,仍是大学生,体重140,现在?熬夜和压力加消夜,多了25斤,不变就奇怪了.
小时候的理想是希望自己的名字被印成铅字.第一次发生在初二,参加全国征文,得优秀奖,名字出现在书后的名单中.激动N久.然后不停地投稿,名字却总出现在退稿信的封面,有铅字,也有手写体.
高二后无意中入了漫画行,18岁生日一过,名字被印成铅字,也开始有了作品,有了来信表示支持的FANS,少年得志,非常臭屁,开始追求自我,作品不再受欢迎.然后一直在做漫画,再到做公司,写小说,写剧本....甚至是话剧剧本.自己第一次看的话剧就是自己写的,很好笑吧?慢慢的习惯了没学爬先去飞,什么东西知道个原始规律就马上动手,每次都摔交,每次挣扎爬起来....
05年在MSN上,叫自己做270度的创作人.
WHY??
因为没可能达到全方位啊.自己又不是天才.但也不象我小时候想的那么简单,只是做一个作家,或者一个漫画家.我相信我仍可以做更多,无论好坏,都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所以,创作人比较适合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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