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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班古拉失明负责

(2006-07-21 18:55:36)
分类: 足球评论
谁该为班古拉失明负责
文:飞刀
班古拉右眼彻底失明,这是7月18日最震撼中国球迷的一个标题。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没有了眼睛也就失去了光明。
班古拉到中国来踢球,只不过是想找一份养家糊口的营生,但现在他已经失去了赖以生存的饭碗。
佩特科维奇利用同申花的合同漏洞向国际法庭上诉,获得了100万美元的赔偿。班古拉向吕刚提出赔偿是必然的,但这只是一个民事诉讼而已。
中国足球又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在比赛里将人眼睛踢瞎据我所知还是第一次。现在中国足球已经是恶名在外,外援到中国之前都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到中国去挣钱要做好眼睛踢瞎腿被踢断的准备。
中国职业足球历史上第一起比较恶性伤人的案件是99年广州太阳神叶志斌让申花外援莫拉断腿,然后天津外援巴茨被申花的忻峰踢断腿,到现在班古拉被吕刚踢瞎----几个悲惨案例的主人公都是外国人。
中国球员说和外援踢球,就要铲他,让他害怕...这可是在中国赛场,这句话和当你不知道球往哪踢的时候就往大门踢一样有名。而我们的足协,却没有从一次次球场暴力中吸取教训,不约束球员的行为,这才是班古拉失明的最大罪魁。
青岛和沈阳的比赛裁判和比赛监督可以去检查场上22名球员有没有戴金饰物,却没有去查吕刚那带有脚钉的球鞋,这是最失职的地方。按道理运动员是不允许穿带脚钉的鞋子比赛的,而吕刚如果穿的是普通鞋子就是对班古拉的伤害再大也不会让他的眼睛失明。
当中超野蛮的能够让球迷震惊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看到作为职业联赛的组织者中国足协的无为,它们才真的要为班古拉失明负全责。中超伤人事件比比皆是,而那些伤人的始作俑者----如忻峰叶志斌之流却逍遥法外,才助长了如今吕刚之流的嚣张气焰。
监管不利导致对联赛的控制力下降,这是中国足协无为的直接表现。试想,如果中国足协的纪律委员会对那些恶性伤人事件的伤人者按照犯规性质进行处罚的话,吕刚在伸脚的时候就一定会考虑下后果。
吕刚说他现在天天都在忏悔,联赛结束后要组织义赛把所获得的全部收入用于班戈拉眼睛的治疗。但是义赛微薄的收入相对于班古拉的损失真的有如九牛一毛,班古拉从此再也不能踢球了,他踢一年球的收入上百万,吕刚可以赔的起么?
惨痛的教训,让我们对中国的足球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如果我们还漠视球场暴力的存在,那么还会有更多的班古拉失明的事件出现。
谁该为班古拉失明负责?是中国足协,只有勇于承认这个事实,中国职业联赛的赛风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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