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市场热点竟然成了“小产权”房。有不少媒体问我对此的看法,我首先强调:
1、这是历史由来已久的问题,并不是新鲜事物;
2、其次我坚决否认象某些不负责任的机构出具的所谓“小产权房占市场总量的18%”的谬论,我认为根本没有这么多,甚至可以说是微不足道。
3、“小产权”其实主要指使用权或变相的使用权,在北京的房地产发展的十多年间,曾经发生过较多的是所谓亚北别墅的出生证问题,也就是当年亚运村北部集中建了一批“乡产权”的别墅,被定性为非法。
对于“小产权”房,我更想说说大背景。
目前的商品房价格高企,别墅用地停止审批,集体用地和宅基地就成了“香饽饽”,而恰恰集体用地的管理及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办法始终就是土地管理中的难点,也是空白点。
本次“小产权”事件,事实上暴露了长期以来的土地管理中的“灰色地带”,虽然目前的国有土地出让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招牌挂”的市场化制度,不过中国的土地市场历来产权复杂,除国有土地以外的土地市场始终处于边缘化的境地。同期我们看到首先国土部门已经开始重视这部分市场的监管,又看到宅基地的上市流转已经在广州开始试点,至少让我们看到土地制度的全面市场化的曙光了。
“堵”不如“疏”,“禁止”不如“引导”,大家可以更多的关注集体用地及宅基地的市场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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