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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情感空间两性话题闪电同居围城一拍两散 |
同居有理,当然结婚也无罪——这是我的个人看法。
孙勇和于雪都是湖北人,一度是同事,套上瓷后,俩人爱得死去活来,地下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认识不到一周,他们就闪电同居了。俩人已经在一起处了快两年了,结婚也随之提上了议事日程,于雪建议年前把事儿给办了,孙勇却持不同看法,他说如果婚姻只是为了那张纸,领不领就无所谓;婚姻如果只是为了性,同居的感觉并不差些许;婚姻如果是为了柴米油盐地过日子,同居的人儿照样锅碗瓢盆……于雪不统一孙勇的意见,却又说服不了他。他们的问题出来了:同居几年结婚为最佳时期?对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有的说,只要感觉好,什么时候结婚都无所谓,当然越快越好了;
有的说,为了保险起见,同居一到两年结婚比较好,这一段时间就算试婚得了,处得来就进围城,处不来大不了“一拍两散”,还省得日后闹离婚;
有的说,我和女友同居都七八年了,现在是越来越不想结婚了。其实都这样,结不结也就一形式,没什么新鲜的。
也有的说同居没有结婚那么麻烦,对于年轻一代来说,所谓的责任义务其实挺沉重,没几个愿意担,同居可以,结婚就免了。
…………
就个人而言,我比较倾向于第一种看法,婚姻是男女双方的事,情投意合是第一前提,剩余的都是可操作性问题,有钱就办好一点,钱少就办出心意,结婚之后,好好过日子,努力创造新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