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D就协议离婚了,房子和儿子都跟着女方——他可以说是净身出户了,不仅如此,他的工资卡至今还被前妻扣着,说是权当孩子的赡养费。
十年来,D一直孤苦伶仃,我来北京之后,跟他渐渐熟识,对他的过往约略有了一些了解,他的前妻是北京郊县人,俩人结婚没两年就离了。D说是因为他经常醉酒打老婆,朋友W说可能是他年轻时做过什么错事,她老婆又是个厉害角色,所以才……个中曲折恐怕也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明白,我们无从查证,也没有查证的必要。
但根据这些年的见闻,我越来越怀疑D前妻的人品,十来年,她不让D跟儿子见面,只能通电话(这是D亲口告诉我的,而且不只说了一次,理由是怕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虽然夫妻离异了,但孩子是共有的,谁也无权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我劝D:“这样怎么行呢?你都快五十了,以后又没个依靠的,无论如何得把孩子要回来!”
“算了,他妈再婚都九年了,儿子跟着继父和他妈生活了那么久,我再把他弄过来,未必是件好事。”D抿了口酒叹道。
有句话憋在心里很久但一直没有说出口,就怕伤了D的自尊,不是我多心,我都怀疑D的儿子是不是他亲生的,她老婆长得漂亮,年轻时难保不风流,虽然D家里有两个钱可人长得一般哪,不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我看来,那女的跟D结婚动机十有八九不纯洁。离婚之后不到一年她就再婚了日子过得悠哉游哉,住着D的房子,花着D每月2000块钱的工资——这算怎么一回事儿?我觉得但凡有些智商的都怀疑这孩子的来历。
“其实,我也曾动过劝D去做亲子鉴定的念头,万一不是他的孩子,戴了这么多年绿帽子,当了这些年的‘活王八’白白被人耻笑不说,还损去许多钱财,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哪!”W摇头跟我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这话咱们说不得。”我叹道,“随他吧,一人一个命,没准做了亲子鉴定反而不好呢!”
“此话怎讲?”
“你想啊,D一直认为儿子就是他跟前妻生的,心里好歹有个盼头不是?万一亲子鉴定证明这孩子的父亲另有其人,他不是万念俱灰、连死的心都有?要是他多心了,那对孩子心理上又是个伤害——两难哪!”
“你说的这话也不无道理。”W连连点头。
“夫妻感情破裂了,勉强维持对彼此都是个伤害,还不如离了干净,可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等一大堆麻烦事儿,为了能让自己心里明白些,男方应主动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如果这孩子确实是自己的骨血,那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能当一辈子‘王八’给人家义务养后啊!”我笑道,“可能我的观点也有些偏颇,毕竟咱不是当事人,很难体会人家的心情。”
“说的是啊!”W说,“离婚本身就代表着婚姻上的失败,麻烦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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