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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方悬挂拒捕当场击毙横幅惹争议  这在美国不可能争议

(2008-03-20 17:33:22)
标签:

杂谈

西安警方悬挂拒捕当场击毙横幅惹争议 <wbr> <wbr>这在美国不可能争议   其实这个问题要是在美国就不会引起争议了,因为警察权利不可侵犯,如果警察让你把双手举起来,你不照办,再有什么动作,他就可以开枪。我们其实警察遇到这种情况时,没有人会象美国警察这样做。这是我们各方法律不建全有关。前几年,一个骑摩托车的年轻人,在警察夜间打击抢夺和抢劫时,有个人疯狂的驾驶摩托车而逃,警察开枪示警,可是这人还是没停车,警察操车射击,结果骑车人当场毙命。这在美国肯定不会有问题,在我们这警察就犯毛病了,后来听说给这人赔了好多钱,我不西安警方悬挂拒捕当场击毙横幅惹争议 <wbr> <wbr>这在美国不可能争议理解为什么这样处理,可能是怕家属闹,还有就是我们枪的使用还是没有细规定。
   今天我看西安这条幅也觉得挂的唐突,警察就是按法律来采取行动,维护法的尊严还用挂什么条幅呢。沈阳的为抓抢劫歹徒而被歹徒刺死的警官陈纪平,如果当时他早一点开枪就不会被歹徒的尖刀扎进心脏,而自己却握着枪而死,我受沈阳公安局委托为这位烈士写报告文学时,心里总是觉得我们的警察太仁慈了,当时如果向这歹徒腿部开枪也不会让自己倒在歹徒刀下。西安这样做就是对必免类似悲剧发生的有效措施。从法理上讲,没有错误。
   看看以下评论你就可以看出老百姓对这种是的态度。
  人权只是对守法公民而言,对抢劫犯还要讲什么人权,难道非要眼看着罪犯把人杀死才去制止?现在的媒体记者都怎么了,只想着抓新闻,根本不考虑社会实际,真该鼓动各路劫匪把媒体记者都抢一回,捅死几个,看他们很怎么说?
 
虽然同意这个观点,可是总觉得哪点别扭,这样一来警察的权利更大了,拘捕这个词只有警察说了算啊,因为他是执法者,值得怀疑,还是慎重考虑吧!毕竟警察的素质还没有达到那个嫉恶如仇的地步,里面也有败类啊! 
  
   绝对支持!!对同情犯罪分子死的的人应该先死!!!守法公民的人权大于犯罪分子!!!!人做人的事是人,人不做人的事就是畜生......就的该死!!!!!这不是人权问题而是法律和道德问题,同情畜生的人权分子就的上案板.......活碎之。
 
   那些没有碰到抢劫杀人的都反对,当碰到抢劫杀人时后悔都来不及,现在就是对犯罪太宽容!使犯罪成本太低!
 
  别听那些伪君子们在放屁了。法律如果不能顺应民意,那么法律是为谁服务的?有些狗屁的讲什么法盲,偶懂,不用你装。问题是你在讲法,犯罪分子跟你讲法吗?犯罪分子不跟你讲法,那你的法是不是只是针对一般老百姓的?



看看回复吧,除了那些装蒜、自视清高的狗人外,看看一般老百姓的心声吧,那才是民意!那些装蒜的人,问你们一句,你懂法,你讲法,怎么社会上犯罪的还有那么多?事实说明:对牛弹琴,没有任何意义!对付非常之人,当以非常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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