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希望做为记者不深入调查事实真相,不能仅听一面之词。善者不辩,清者自清“这是记者上周要把这个拿了当事人六万元钱,可官司不打了,却以一分钱不退给当事人的律师在记者打了数遍电话不接听后,发给记者的短信。律师以善辩著称,怎么又不辩了呢。记者在见报的前夜给这位律师回了个信息:“我们可以面对一切,我们为我们写的每一个字都负法律责任,希望你做为律师更应该遵循法律,也为你自己负责。”这位始终没有出现,倒是要邀请记者找个咖啡厅去谈,被记者拒绝后,就没了音信。
|
|
|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的臧淑芳,儿子意外的在一个女同事家坠楼而死后,从沈阳聘请了一名律师崔鸾懿帮她打官司,她东挪西凑,终于按照律师的要求凑齐了6万元钱,交给了律师本人。后来臧女士决定不打这个官司,但她交给律师本人的6万元钱,至今仍然没有退还,臧女士为此事多次找到律师,但是仍旧没有结果。
臧女士表示,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夫妇两人将会对崔鸾懿律师提起诉讼。
崔律师收6万元开一张白条
上周四,我见到了臧女士和他的丈夫,他们告诉我,为了能要回这些钱,他们早上6时就从本溪出发了,为了能省下车钱,他们下车后,从车站走到了报社。
2007年6月19日,臧女士的儿子坠楼身亡,臧女士怀疑,儿子坠楼可能存在人为因素,在家人的建议之下,臧女士最终决定,找个律师,打这场官司。
在朋友的介绍下,他们找到了崔鸾懿律师。臧女士告诉记者,在自己几番哀求之后,崔律师表态:“我打官司的价格是很贵的,考虑到你们这种情况,看你们条件也不好,我给你们降到最低,6万元钱。”
尽管这个价格让臧女士和丈夫都非常吃惊,但是为了儿子,他们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打这个官司。2007年6月27日,臧女士终于凑齐了6万元钱,在她随身携带的一个笔记本上,记者看到了10多人的名字,后面写着钱数,在这个名单上,借钱最多的有1万多元,最少的只有500元。
他们将钱带到了沈阳市中街附近的玫瑰大酒店,交给了崔鸾懿,“当时他就随便找了一张纸,写了一个收据。”尽管臧女士询问了代理协议的事,但是崔律师却表示:“这个随时都可以签,我到本溪了,咱们就能签了。”
官司不打了6万元钱分文未退
在接到6万元钱之后,崔律师展开了工作,先后8次到本溪取证,当崔律师第一次到本溪的时候,臧女士再次拿出1300元钱的“出场费”。
崔律师往返于沈阳和本溪之间8次,臧女士为此支付了4100元的交通费和食宿费,可是让臧女士失望的是,四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儿子的案子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
在2007年10月,臧女士找人询问了儿子的案子后觉得,这个案子不适合找律师打官司,于是,她找到了崔鸾懿,希望对方能将代理费退还给她,但是,这个要求遭到了拒绝,崔律师认为,他已经对这个案子开始工作,所以,应该收取一部分费用。
从2007年10月25日开始,臧女士多次打电话与崔律师取得联系,并且表示可以支付一部分费用,在两万元左右,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对方能出具一个收据。
但是这个要求也被拒绝了,臧女士告诉记者,崔律师不仅要拿回那个6万元钱的收条,而且还不给出具另外一个收据,就是这样,双方一直在僵持着。
在多次与崔律师交涉未果之后,臧女士找到了崔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也表示,崔律师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他们还找到了沈阳市律师协会,律师协会接待臧女士的人对崔律师的行为也定性为违规,但是崔律师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在北京注册的,沈阳市律师协会并不具备管辖权。
专家说法:崔律师的行为违规
记者在上周四与崔鸾懿律师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崔律师表示,对这件事不想做太多的解释。也不和记者见面。
记者还就此事咨询了沈阳市的一位专家,他告诉记者,私自收取当事人的代理费,这是不允许的,而且,还没有与当事人签订代理协议,这也是违反规定的。
这位专家还告诉记者,在结束代理之后,还没将钱返还给当事人,这样的行为不仅违规,而且也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
上周,记者还与崔鸾懿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取得联系,他说:“这完全是崔鸾懿的个人行为,我们并不知情,而且明年我们将不会继续让崔鸾懿在我们的律师事务所注册。
后记:此事见报后,引起了强烈反映,沈阳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对这这位律师的无德行为给予谴责,人民律师所负责人表示,如果当事人向这个律师讨公道的话,他们将给以无偿的法律援助。崔鸾懿所注册的北京司法局在看到我们的报道后,已经要求崔去北京接受调查,可崔却没了人影。
|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