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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这么无奈,赔偿138岁才能全拿到

(2007-03-21 12:30:35)

法律就是这么无奈,赔偿138岁才能全拿到法律就是这么无奈,赔偿138岁才能全拿到

   我们国家的法律有好多无奈之处,好多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虽然在判决书中能得到赔偿,但是他们想拿到钱比登天还难,一些当事人在受到了肉体、生命和财产的的侵害后又为了讨回对他们赔偿的钱饱受折磨,有的甚至还没等拿到赔偿自己就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怎么样让那些无辜的受害者的利益得到最大补偿。我们接触过好多这样的事件了,可我们这次采访到得却是一个规避法律的问题,法院怎么解决呢。我们经过暗访得到的是那司机怎么样在逃避法律的判决,可是现行的法律制度很难让那些转移财产和恶意逃避赔偿的人得到有效治理。我们这篇报道就是对这种象的具体反映。

一场赔偿官司让营口市的王女士痛不欲生,法院判决给自己的赔偿每个月只能执行200元钱,近20万元的赔偿要等到王女士138岁的时候才能彻底还清。

2003年4月28日,王女士遭遇一起车祸,一辆出租车将他撞成全身16处骨折、24处伤,王女士辗转营口、沈阳、上海,住院447天,才将伤治愈,仅医药费用一项,她就支付了16万余元。

一场官司在王女士、车主、肇事司机之间展开,伤残鉴定结束后,法院做出判决,王女士一共应获得赔偿31万余元。让王女士郁闷的是,在法院执行了12万多元之后,肇事方以不具备赔偿条件,停止了赔偿,在法院的协调下,肇事方车主每个月赔偿200元钱给伤愈的王女士。

上周五,记者来到了营口对此事进行了采访,营口市站前法院的周副院长和站前区人大赵副主任都表示,王女士遇到了执行难的问题。记者还以乘客乘坐了肇事司机李凯的出租车,他则告诉记者,五年前自己购买了出租车,每个月能挣到2000元。

2003年4月28日凌晨1点30分左右,在站前一家旅社工作的王女士拿着当天住宿人员的名单朝附近的派出所走去,他需要将一天住宿人员的名单报到派出所备案,当她小心翼翼的走到站前一家饭店门前时,一辆出租车朝王女士撞了过来……

尽管已经时隔三年,但回忆起当时发生的一幕,王女士仍然心有余悸,“我的前面停着一辆出租车,后面的出主车看到前面有人打车,立刻加快了速度,超过了停着的这辆车,当时我在人行道上,加速的这辆出租车一下就把我从地上撅了起来。”

王女士还记得,她被撞飞之后,落在了撞她的出租车上,又落在了地上,当时王女士还保持清醒,浑身都传来了剧烈的疼痛,出租车司机立刻从车里跑了出来,王女士呻吟着对司机说了一句,“老弟啊,就为了这5块钱的车钱,你就把我撞成了这样啊?”

说完,王女士陷入了昏迷状态,目击者将他送到了营口市中心医院,王女士整整昏迷了四天四夜,在接下来的四天时间里,王女士也是时而清醒时而昏迷,生命状态越来越差,王女士的情况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地步。

经过检查,王女士全身包括四肢、胸椎和脊柱在内共有16处骨折,包括肺部等内脏在内,全身供有24处伤。

在这种情况下,王女士被送到了沈阳军区总医院,又经过8天的抢救,王女士终于保住了一条性命,随后,他又转到上海治疗自己已经没有知觉的右臂,最终,王女士住院447天,终于伤愈出院,伤愈的王女士被鉴定为6级伤残。

记者见到王女士走路的样子,非常的缓慢,上台阶的时候,右手始终拉着右腿。王女士告诉记者,他右腿里的一个固定了6个螺丝的钢板刚刚拿出去,左膝骨也是用胯骨补的。

她说,“尽管伤好了,但是我再也不能向往常那样走路了,再也不能和朋友们一起打乒乓球了……”

447天,辗转于营口、沈阳、上海进行治疗的王女士仅医药费一项就花费了16万余元,王女士将肇事出租车的车主和司机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判决肇事方赔偿王女士31万余元。

王女士和家人还来不及为法院的判决而感到高兴,他们在保险公司赔偿和肇事方赔偿的12万余元之后,就被告知,被告方已经没有能力进行下一步赔偿,肇事车主已经外出打工。

在法院协调之下,肇事车司机李凯每月赔偿给王女士200元钱。至今王女士已经从法院领会离开赔偿的1400元钱,王女士粗略的算了一下,剩余的19万余元,按照每个月还200元钱的速度计算,今年57岁的王女士要活到138岁,法院的判决才能完全执行完。

拿着一纸判决,王女士丝毫没有感觉到轻松,“不要说我了,要是这么执行,我是不能活着看到执行结束了,等到执行结束的时候,我女儿都要活到100多岁了。”

 

站前区法院、人大:遭遇执行难问题

王女士告诉记者“现在我们得到的赔偿,就连医药费都不够,在我住院期间,我们家所有人基本上都停止了工作,在医院伺候我,如果按现在这种方式赔偿,就是下辈子也赔不完啊。”

王女士为此先后找到了站前区法院执行局和站前区人大,上周五,记者也分别对这两个单位进行了采访。法院的周副院长告诉记者,现在从法院掌握的情况来看,肇事车车主谭思泉和司机李凯都不具备可供执行的财产是在造成判决无法履行的根本原因。

记者还见到了站前区人大的赵副主任,他说,在接到王女士的投诉材料之后的第三天,人大就听取了站前区法院对与此案判决以及执行状况的汇报,但是,他们得到的也是相同的答案,谭思泉和李凯已经不具备被执行的财产和能力。

在法院,记者还了解到,他们掌握,肇事司机李凯外出打工,将每个月的工资中的200元钱支付给法院,有法院转交给王女士。但是记者却了解到了另外一种说法,李凯并未出去打工,而是继续在营口开出租车,李凯欺骗了站前法院。

 

李凯:买车花了18万,每月能挣2000多

王女士仍在伤痛中挣扎,她告诉记者,“每次来到法院,我就会一夜一夜的睡不着觉,心里特别难受。”相比较王女士而言,肇事司机李凯的生活就要好了很多,上周五,记者在营口市老边区乘坐了李凯的出租车。

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肇事司机李凯并不是只有每个月只能偿还200元赔偿的能力,李凯有属于自己出租车,而且还雇用了另外一位出租车司机,到底是除外打工没有偿还能力还是李凯在规避法律,对受害者不负责任。为了揭开事实真相,本报记者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车牌号,在营口大街上找到了每天都在开车运营的司机李凯。

李凯的生意不错,在记者上车之前,他拉了一名乘客从营口车站附近拉到了老边区,他告诉记者,“在市内,打车都是按照计价器来的,但是打车到老边就要和乘客讲价,一般情况下出租车都会要15块钱。”

记者上车之后开始与李凯攀谈,开始他非常小心,支支吾吾的告诉记者“我也是给别人打工……”但是谈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告诉记者,“我已经开了5年车了,这个车5年前的时候,我买车加上办手续,一共花了18万,手续花了5万元。”

他还告诉记者,除去一些费用、油耗、自己每个月能剩下2000多元钱。不仅如此,李凯还亲口证实他自己雇用了另外一个司机,“每个月还得给雇来的司机开1200元钱的工资……”

在记者下车的时注意到,放在出租车前面平台上的服务标签上,挂着照片和正在开车的司机是同一个人,服务标签上的名字也是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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