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和上腾的官司结果出来了,终审判决,赔偿50万,据说还是一年的赔偿,如果张杰不回到上腾,接下去还有三年,还有三个50万等待着他。
现在是法治社会,法最大,既然法院都判决了,就得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如果故意拖延时间,那就是违法行为,等着别人来强制执行,那张杰在大家心目中的印象,也许也就大打折扣了。
也许有人喊着叫冤,把张杰的身世搬出来声泪俱下地控诉,也许有人到现在还认为张杰是弱势群体,也许有人现在又在心疼张杰,整的肉麻兮兮的,但一切的一切,请记住一点,程序正义永远大于实体正义,程序合法,就得遵循判决,不管中间发生了多少的不公平和多少的委屈,没有办法,因为,这是法院的判决。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从夺冠那天开始,张杰赚取了无数的眼球,从签下名字的那刻开始,张杰就承认了那张契约,同意在上腾工作,工作时间到2011年,那张合同肯定也白纸黑字写了,如果违反,将如何如何,合同成立,双方建立了契约关系。
2007年,张杰认为上腾没有重视他,且停止了许多通告,此外,上腾人事变动让他觉得前途堪忧,故参加了快乐男声。
其实,那个时候,张杰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保留上腾违反双方协议的证据,从而上告法院,告上腾违约——没有按照协议培养艺人;第二,单方面宣布解除,参与许多违反协议的事情和活动。
张杰选择了第二条,既然选择了,那就准备好了,准备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未来怎样,都得有这个担当,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合同解除,既然如此,上腾方面有权按照《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提起诉讼。
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了,张杰需要做两件事,第一,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继续履约(若不履约,承担接下来的违约责任)。
很正常,也很公平,也相信张杰已经准备好了。
而另外一方面,张杰已经在天娱获得了许多上腾无法获得的东西,张杰的单方面违约其实是成功的,50万看起来是个不小的数字,如果加上接下来的三年,也许就是200万,这个数字是很大,但是没办法,这是你的责任,是当初签约而后违约的责任,必须承担。
承担了,然后可以有一条更加开阔的路可以走,未尝不可,相信张杰也知道应该怎么做。
至于有人担心张杰会回上腾,回不回也是张杰自己的决定,不回,拿出钱“赎身”,其实就是承担违约责任,回,也许他又认可了上腾,不管怎么样,张杰自身的行为肯定可以给大家一个答复,外人没有必要操心,也没有必要担心,不是说张杰现在混得特别差,你们还担心担心,人现在混得不挺好的嘛!
这就像做工作,在一个公司做的不开心,想跳槽,无奈有高额违约金,我掂量掂量,如果一走了之,去个好的地方,赚的会不会比这个公司多,赔付违约金合算不合算,想清楚了,跳槽,仅此而已,张杰跳了一次成功的槽,他早想清楚了。
想想那些跳槽不成功的,张杰是不是幸运多了???
关于张杰上腾官司的十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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