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东枪:不为浮云
(2011-02-18 17: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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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谱】之《不为浮云》
2011年01月22日
文/东东枪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提到过这样一个故事——
某县有一捕快,由于公务,时常几日不回家中。久而久之,妻子便在家中与一少年私通起来。
一日,这捕快回家,正遇见那少年从自己家中出来。心中起疑,便苦苦诘问妻子。起初,妻子拒不承认,直到他在床头见到少年落下的东西,妻子才无言以对,承认了奸情,并当即“长跪哀乞”。捕快正在气头上,不听妻子的告饶,扔了一条绳子给她,让她自杀谢罪。妻子应允了,但提了个要求,要先把自己打扮体面再上吊,原文写的是“请妆服而死”。
捕快答应了,妻子便进里屋去打扮。他自己在外头自己喝酒,一边喝着一边还不断“呵斥频催”。不久,妻子打扮已毕,“炫服”而出,又含涕拜曰:“君果忍令奴死耶?”捕快“盛气咄之”。妻子便又走回去,眼看着就把自己吊上了,忽听得捕快“掷筷锵然”,喊了一句——“咍!返矣!一顶绿头巾,或不能压人死耳!”
再后来,就“遂为夫妇如初”了。
这个故事还曾被汪曾祺改写成一篇小说,还给这捕快起了名字,叫“捕快张三”。那篇小说中,就更多了些细节。比如,妻子“请妆服而死”的那段——
“我错了。你打吧。”
“打?你给我去死!”
张三从屋梁上抽下一根麻绳,交到媳妇手里。
“要我死?”
“去死!”
“那我死得漂漂亮亮的。”
“行!”
“我得打扮打扮,插花带朵,擦粉抹胭脂,穿上我娘家带来的绣花裙子袄。”
“行!”
“得会子。”
“行!”
以及妻子“炫服”而出的样子——
一会儿,媳妇出来了:喝!眼如秋水,面若桃花,点翠插头,半珠押鬓,银红裙袄粉锻花鞋。到了外屋,眼泪汪汪,向张三拜了三拜。
还有结尾处那“掷盏锵然”的时节——
媳妇进了里屋,听得见她去搬了张杌凳,站了上去。栓了绳扣,就要挂上了。张三把最后一杯酒一饮而尽,叭叉一声,摔碎了酒杯,大声叫道:
“咍!回来!一顶绿帽子,未必就当真把人压死了!”
这天晚上张三和他媳妇,琴瑟和谐。夫妻两个,恩恩爱爱,过了一辈子。
但明伦评点《聊斋志异》时,曾在那个“咍”字旁批道:“此一字误了多少讲忠孝、讲气节人”。好像在他看来,捕快这一时的反悔,是大不应该的。舍不得美色、听不得哀泣,不是有气节的大丈夫所为。但他的眉批里却又有一句“绿头巾不能压人死,其精神全在一咍字”,似乎又是说这“咍”字的难得。汪曾祺曾说蒲松龄叙述此故事时“字里行间,流露同情”,但蒲松龄自己也在讲起这故事时提到传说中解缙与方孝孺相约以死,而解最终食言一事,说解缙解大绅或许也是因为家里老婆痛哭流涕而终于不舍一死,还说这捕快“亦大绅者类也”,把他归到反面人物那一类里了——到底这一声“咍!”该不该喊,这一句“返矣!”该不该说,似乎古人们评价起来还是都有些含糊。
倒是汪曾祺说的明白。蒲松龄原文的一句“遂为夫妇如初”,到了汪曾祺的笔下,就点得更透亮了——不只当晚“琴瑟和谐”,还“恩恩爱爱,过了一辈子”。
其实可以设想一下,捕快张三若死硬到底,他那“眼如秋水,面若桃花,点翠插头,半珠押鬓,银红裙袄粉锻花鞋”还“眼泪汪汪”的小媳妇真的悬梁自尽了,又会怎样?女人一死,所有人,包括捕快自己,有谁会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么?似乎没有。女人的死,能换来什么吗?恐怕也只有左邻右舍各路闲杂亲友,包括毫不相干的但明伦等人,给出的几句“纯爷们儿”之类的褒扬夸赞吧?
汪曾祺的小说里还写到,“媳妇到里屋去打扮,张三在外屋拨开咸鸡子,慢慢喝着酒。”后来还举着酒杯,自言自语——“你说这人活一辈子,是为了什么呢?”
我想,张三能喊出那一声“咍”,就是因为他想通了这个问题:“你说这人活一辈子,是为了什么呢?”
什么是浮云?那些毫不相干的各色人等,在各处随口说出而又转瞬即被忘怀的评议褒贬就是最浮的云。
汪曾祺的笔下,那个乖巧而貌美的小媳妇儿已跃然纸上。我们这些后来人,单看到那几行文字,就已心生贪恋,数百年前的捕快张三于咫尺之间面对那花俏娇嫩的小媳妇儿时,又哪里舍得?
绿帽子是否能压死人,此事并无定论。不是谁都能一咬牙一狠心真就豁达起来的,也不是哪声“返矣”都能换来“夫妇如初”的好下场。甘苦须要亲尝,冷暖皆是自知。但若只就这张三来讲,之后他那“恩恩爱爱”的一辈子,全始自那一声“咍”。
那小媳妇儿是聪明人,知道如何用自己的美好唤起自家丈夫的爱意。张三也是个聪明人,聪明就聪明在他想明白了那个问题——他知道日子是过给自己而不是给别人观赏的;他知道不该平白无故站在不相干的旁人的立场上跟真正的那个自己作对;他知道人不该为那些浮云而为难自己,不该为了那些浮云,反把自己当作了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