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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么拿35岁说人事

(2008-02-13 11:46:46)
标签:

杂谈

分类: 随笔

为了这35岁,不知断绝了多少优秀人士的仕途。

为了这35岁,不知拒绝了多少能工巧手的合同。

四十多岁了,还要为生计奔波,

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人生的悲哀事。

如果是我们的子女,我们的兄弟姐妹,碰到这样的事,

能不烦恼?能不焦虑?能心安理得过好这个年?

做了十八年人事工作,借用一句别人的话,“经历无数,心中有数”,看懂人间许多事,但是世事纷繁,哪能都懂啊。有一件事就不明白,为什么拿35岁说人事?比如提拔干部,要35岁以下;招聘重要岗位人才,要35岁以下,这回还有了35岁以上的不再续签合同,35岁怎么了?……弄不懂。

在我的记忆中,1984年时银行里搞过一次干部年轻化,一些超龄(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的科、处长一律退休,然后,六十年代进银行工作的人,终于二十年媳妇熬成婆,被提拔了一批。九十年代以后再提干部年轻化,那就是在我们行的事了。别看当年我是干部年轻化这件事的忠实执行者,但心里还是存着疑问的,那时我就跟小青年说过,你们还这么年轻,行领导就开始重用你们,看样子是日后要叫你们跳槽了,因为外滩12号的领导岗位只有一个,到差不多的时候你们就都只好走了。我还说过,从处长到国家总理总共只有几个级别啊,这么年轻就都当处长了,那部长、总理一共有多少?如果你们一直都很优秀的话,看样子以后就只好开厂做老板去了。这十几年的事,正印证着我的疑问呢。那时我还担心一件事,30岁左右的小青年做领导,怎么管人?有的连家庭邻里关系也处不好,怎么去处好人事人际关系?尽管有位子摆着可以镇住别人,但是要让老百姓都从心里服你,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这些年的事实也证明着我的这种担心是不无道理的呀。

2008年伊始,新的劳动法开始执行,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这应该是劳动者的福音,但在实施的过程中,有些人却收到了无情的辞退信,原因就是年龄超过了35周岁。一不看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二不看其工作能力和表现,三不看其家庭生活现状,就拿这35岁说事,好像有点说不过去,翻看了新的劳动法,没有找到超过35周岁就不能续签合同的说法。35岁,是青年跨入中年的时候,40多岁正是人生壮年,凭什么好好干了十来年就不要人家了?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提拔用人讲出身、论成分,这样的事已经被现代人遗忘了,怎么又拿年龄做条件了?更何况仅仅是上个班,挣一份全家人活命的工资。再看看这行情,如果每个单位招聘人员都拿35岁以下做条件,那不就绝了这些人的后路?年关三十的,老婆早已下岗,孩子还要读书,这男人要没了工作,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这世界真是奇怪,有的人35岁以下就可以当很大的官,有的人刚过35岁就没有了续签合同的权利。此时,耳边突然响起《巴黎圣母院》那句哀怨的台词:“行行好吧……”我们每个人都要老的,有一天我们都要退出历史舞台,都会很自然地想起自己一生的所作所为,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希望能多一些曾经为别人造福谋利的好事,而少一点曾经给别人带来伤心痛苦的回忆,能让自己的灵魂在平静中得到升华。

35岁怎么了?为什么有人在这个年龄笑,有人在这个年龄哭。

 

〇〇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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