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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民办学校受到政府资助?
李风华
大兴行知学校停办了,校方期待这次停办能够获得公众的关注以及政府的资助。校长黄鹤谓,如果所在地政府能在政策实施上公立学校和农民工子女学校一碗水端平,行知学校就不至于到此地步。(《新京报》 2月1日和2月2日)民办民工子弟学校的停办,凸显出民办学校所面临的政策困境: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政府应当资助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但现实是,这些政策尚未落到实处。
批评政府不肯拿钱,歧视民工子弟学校,虽然可获得道义上的正确性,却无助于事情的解决。设身处地,如果站在政府角度来看,在资助民工子弟学校一块悭吝,却不无理由。最明显的是问题是:如何保证这一笔钱不成为私人谋利的工具?民办教育,虽然多数都以非谋利性和公益性作为宗旨,但借此而赚钱的现象屡见不鲜。笔者曾耳闻数所民办大学在获得计划内指标后,大肆扩招,借计划内名义而招到超出计划十数倍的学生,以此牟利。因此,民办教育机构不能标榜其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就可以万事大吉了。
一切受到政府资助的机构,不管是私立的,还是公立的,都想着法子争取尽可能多的拨款。这一动机可谓放之四海而成立。对这一动机的遏制构成公共资助制度的基本逻辑。
中国的情况是,公立机构在监管方面有着较为完善的制度,比如校长的人选决定、招生的计划、教师编制的控制、财务的审计等等,从而可以让政府较为放心地拨款。而民办学校却缺少相应的制度支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为避免纳税人的钱落入私人的腰包,自然有理由将同样的资助投向公立学校,而不是民办机构。
因此,可以将政府悭于拨款的问题转换成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确保民办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受到公众、学生家长、社区以及政府的监督,从而让政府放心的投钱。这里,我试图提示几种可能的解决措施:第一,将民办学校的财务决策公开,接受社会与政府的监督。政府可以根据其财务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资助。第二,民办教育机构可以采取一事一申请的办法,让政府对具体的事宜决定是否资助。第三,可以让政府的钱较多以实物的形式进行资助,比如政府采购图书赠送、政府出资让学生参观博物馆等等。第四,让学校更多成为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学校,在其理事会或董事会中加入学生家长和政府代表,以确保民办教育机构不成为一种私人控制的学校,而是一种社会所有或社会控制的机构。这样,在其私有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其非赢利性和公益性能够得到制度监管与保证。
总而言之,只要在制度安排上基本上杜绝了那种私人牟利和卷款潜逃的可能性,让政府掏钱,自然就容易了。当然,还应看到,上述提示的目的,是在目前的教育拨款制度不作根本性变革的情况下,如何将民办教育与现存的教育拨款制度更好地连接起来。跳出目前的制度,还有一个彻底的变革办法,那就是实行教育券制度。目下,国内已经有好些地方在推行这一新兴的制度变革,它是否有效以及能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开来,且试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