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温州倒楼:建筑原因难掩人员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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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温州倒楼:建筑原因难掩人员问责
文/北京时间工作室 梁千里
据新华社报道,11日凌晨,温州市鹿城区相关部门透露,10日凌晨发生在鹿城区的民房倒塌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已基本结束,目前事故共造成22死6伤,伤员病情稳定。同样在11日,温州市、鹿城区两级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朱崇敏表示,经初步分析,这起农民自建房突发倒塌事故,系农民自建房年代久、质量差,地质基础不牢,发生突然倒塌,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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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经部分社交媒体发布后,就引起了很多网民的质疑:年代久远说明问题由来已久,质量差、地质基础不牢也非突发事件,在没有明显恶劣天气等原因的外因作用下,一栋至少有22名居民的楼房为何突然倒塌?
应该说,鹿城区发布的倒楼原因是真实的,而且相信也是经过初步调查论证的。但之所以公众对此存在质疑,就在于这些原因只是楼体倒塌的建筑原因,而这些建筑原因是应该可以被及时发现的,那么倒楼事件是否可以避免呢?
换言之,这里边是否存在有关部门的渎职怠政?这座楼本身的建设是否有合法手续?如果没有为何不能及时制止?为什么楼下还有商铺而楼内还有居民?楼体是否在出事前已经是危房?基层执法部门是否及时发现了问题?
实际上,当地政府已经意识到建筑原因背后的人员问责问题。据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耕介绍,对这次事故,温州市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展开调查。他称,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彻底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面,依法依规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当然,人的问责并不是目的,当地已立即组织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尤其是对各类危旧房屋的排查,包括农村农房的房屋安全情况排查,切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然而更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直到出事之后才能发现隐患?日常的执法是否就无法发现此类问题?类似的事故真的可以“切实防止”么?
希望鹿城区能给公众一份满意的答卷,也希望各地的基层政府都能有所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