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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童被“活人墓”笑纳?

(2015-02-13 16:05:48)
标签:

活人墓

小豪

公园

水池

坟墓

分类: 原创

                              4岁男童被“活人墓”笑纳?

 

                                                         文/张栋山

 

4岁男童被“活人墓”笑纳?
                                        【好气派的“活人墓”。   图片来自网络表示感谢】

4岁男童被“活人墓”笑纳?
                                          【蓄水池成为死亡之地!    图片来自网络表示感谢】

4岁男童被“活人墓”笑纳?
                                       【有备无患,身后无忧。    图片来自网络表示感谢】

 

        当年有个怀着传至万代的秦始皇一面派出众多童男童女东渡寻找长生不老药祈求成仙成佛,一方面抓紧分分秒秒修坟立墓盘算着如何土遁成为千古之谜。

      曹操一世奸雄更生怕暴露行踪,隐藏的更深,有些千古之谜至今仍让标榜成专家学者的人们争论不休。

      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豪杰们自然争着创造历史,有钱有权有势力的谁不想标新立异呢?

      话说福建南屿镇南井村仙踪寺旁有个梅生公园摇身一变成了“活人墓”,覆压近千米气势恢宏。山坡下有一个长4米左右,宽2米上下,水深平时大概1米深的水池子,专门用来收集山上汩汩流淌的泉水,通过管道特为公园中心的大池子供水。

      2月2号,有个4岁的小盆友小豪欢天喜地的随大流与其他孩子来到了这个近在咫尺的梅生公园玩耍,当大家想起回家时突然发现小豪不见了,回头翻天覆地好多折腾却在水池中漂浮着,吓坏了的孩子们在最大的14岁男孩和一个10岁女孩组织下将小豪拖出水面,但是一切都晚了,小豪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悲痛欲绝的亲人们回忆起曾经带小豪来这个地方一览众山小,孩子很是喜欢这个水池中游荡的鱼儿,很可能是俯身逗鱼时不慎落水身亡的。

      那么,好端端的公园咋变成了“活人墓”,流水潺潺的水池无人监管让小豪成为殉葬品谁之过?

         其实这里建设公园就是一个幌子,实际上就是为了建设这座活人墓!”村民黄先生说。

在公园的右侧建设了一排石雕栏杆,高出公园3米左右,栏杆一侧还设着数十级阶梯,登上阶梯,一座巨大的坟墓出现在眼前。这座坟墓依山而建,占地上千平方米,中间建设着石亭和屏风,屏风上是一幅麒麟吐水的浮雕,周边栏杆上也都雕刻着精美的浮雕。在墓中间设置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几个人名,包括墓主夫妇及他们的儿子和媳妇,立碑时间为2009年。

村民黄先生介绍,这样的格局和有埋人的墓地不同,上面写着“寿域”,这是为活着的人准备的。黄先生说,当时建设该墓的时候,他来看过,在墓碑前有一块可活动的石板,下面建有楼梯、甬道和墓室,需要用的时候,直接将石板打开,将骨灰放入相应的墓室即可。

站在这座活人墓前往公园看,这个公园中心的圆形水池正对着活人墓,麒麟吐水的方位正对着水池。当地村民说,事发的水池是当时修墓时留下的,也是这座墓的配套设施。

“我的孩子在这里溺亡,我们确实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但这里未做防护,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小豪的父亲情绪有些激动。据介绍,在事发后他们已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找到南屿镇政府协调办进行处理。他们得知,这座坟墓的主人在香港经商,一家人都没有在福州,因此由协调办进行沟通联系,但就赔偿的金额没有达成一致,目前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对于建活人墓,当地政府曾发出通知,要求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要配合各乡镇(街道)加大对乱埋乱葬、活人墓、新墓以及旧墓翻墓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对违规建墓的,应坚决予以取缔。那么,这座活人墓又是怎样逃避监管建设起来的呢?

南屿镇林副书记对于这里建设活人墓的情况,他称自己并不清楚,但在这里建坟墓肯定没有经过审批。他说,几年前,他接到南井村的报告,声称一名香港富商打算回馈乡里,在仙踪寺旁建设公园,由于是公益项目,资金来自捐款,因此镇政府就没有进行干涉。他表示,镇政府将派人前往实地调查,如果涉及违法建设坟墓的,将坚决取缔。

据披露,这个墓地的主人为李姓香港富商,是南屿江口人,曾在家乡捐资助学,做了不少善事,因此他在捐资建设的公园内建坟墓,村干部没有阻止,如今已经建成”。按照国家的法规,这种现象肯定违法,但墓地已经基本建好,如何取缔成了难题。

招商引资是一些地方的热门选项,哪怕牺牲环境也在所不惜,给政策,免税收入提供一切便利,甚至可以挂羊头卖狗肉胡整。偌大一片土地拱手相让,名义上是在修建公园项目,实际上却是明目张胆的修建“活人墓”,难道是在鼓动人们纷纷效仿吗?不过,老百姓连温饱都勉为其难呢,哪有闲钱为死后摆阔张扬。即便是在承包田里搞这名堂恐怕也早都被剜坟盗墓了,岂能容许引诱孩子自取灭亡来呢?

其实,为富商涂脂抹粉与法律抗衡肯定是大有难言之隐,也许是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也可能是投桃报李各有所得,官商勾结的猫腻多得很,唇亡齿寒必须抱团取暖才能渡过难关。

生命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小豪遭遇不幸走了,必须要有人负责。富商李某在香港经商也不是法外之人,对于这公园变“活人墓”要有个说法,将那些黑幕端到阳光下晒一晒,为4岁的小豪之死负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当地主管部门失职失责,这样大的一个违法项目敢批却不敢管,都要人命了还在为其建成了辩解惋惜,甚至比挖自己祖坟都难过,看来真的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拽耳朵腮动啊!

法治国家决不允许存在特殊人群,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原则必须坚持,谁都不许为所欲为的乱修“活人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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