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车祸猛于虎!

(2012-08-02 10:23:37)
标签:

车祸

猛于虎

安全第一

生命

可贵

情感

分类: 情感
 

 

车祸猛于虎!

 

文/张栋山

 

   我们这疙瘩有句流行磕儿:要想死得快,就买加脚踹【摩托】。听起来有些偏激,但实际上还真有些道理,让人不得不防啊!下面是来自辽源信息港的一则消息,看了让人不寒而栗。车祸猛于虎,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http://manage.0437.com/uploadfile_0909/image/20120801107.jpg

http://manage.0437.com/uploadfile_0909/image/20120801106.jpg

http://manage.0437.com/uploadfile_0909/image/20120801105.jpg

http://manage.0437.com/uploadfile_0909/image/20120801104.jpg

   

    据披露,昨日辽源市灯塔乡路口突发一起交通事故,乃是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车撞在了一起。当时电动车逆行拐出道口,摩托车的车速也非常快,大概达到了70--80迈,这样的速度面对突如其来的电动车刹车已经来不及了,于是便发生了这场交通事故。

    目前,超载超速被疲劳驾驶治理工作已经初见成效,可喜可贺。不过马路杀手依旧很多,让人防不胜防。诸如这满大街狂奔的摩托就是一大公害,有的年久失修,有的早该报废,有的除了喇叭不响之外全都一起怒吼杂音不断,更可怕的是那驾驶员有证没证齐上阵,喝酒与否想跑就跑,同时有的还显摆着挂着许多音响,披上彩灯,怒吼着旮旯胡同中乱窜,惊起一片寒鸦。要是高兴了,几台摩托拉成横排横冲直撞,躲散不及的人们真魂出窍一般一般遭罪。电动车方便了市民出行,但毋庸讳言的是同样存在着隐患,来无影去无踪的四处“打游击”,埋下了事故隐患。

   出事故了,生命财产都遭受了损失。痛定思痛,驾驶员们要做到安全出门,平安回家,对自己负责,为家人解忧,也不要为社会留下隐患。您说是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