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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被拉向火葬场

(2009-11-25 14:02:40)
标签:

火葬场

活人

人民教师

雾灯

家属

杂谈

    网易论坛发了一个帖子,披露了活人被拉向火葬场的消息,看的头皮发麻,更为主人公的有惊无险拍案叫绝!

   据说11月9日,北京门头沟区一大学生骑车回家,行至距家小区100米之处,转弯逆行在十字路口被身后左拐的一辆别克轿车撞在自行车正右面,造成右腿小腿粉碎性骨折,伤者当时曾昏迷。清醒一点时发现车正在向火葬场方向疾驶,这一惊非同小可,立即要求去医院,这才死里逃生躲过了一劫!目前正在治疗中。家属再三要求下肇事者方报警,现场破坏严重,警方告知家属本事故由非机动车负全责,当时找到了一个目击者,亦没有任何询问调查。3日后,肇事车经鉴定左侧雾灯不亮,右侧雾灯没有。当晚处于大雪前夜有雾,能见度较低。几经上诉,家属得到责任认定50%。据透露肇事司机姓周,人民教师是也,所开之车乃校长坐骑,正在找人平事儿想着怎样推脱责任呢!

   平心而论这教师开始撞了人没有选择逃逸还算有点道德之心未泯,那被撂倒的大学生当时昏迷过去,他要跑好像有机遇呀。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有些匪夷所思,实在费解了。半夜三更把不知生死的人弄到火葬场去,居心何在?不报警,不保护现场,要是为了抢救倒也有情可原,要是火化阴阳两界之人就太没有人性了。别说是人民教师了,就是老百姓都想不出那损招啊。

   更可气的是一切都真相大白时,不是寻求安抚受害者,认真合理妥善的解决问题,而是想千方设百计摆脱责任,拿不是当理说,实在是天理不容自己也不一定心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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