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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许宁云
“贪官”一词是从普通百姓的口中说出的,而它在许多为官者的字典中,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据我了解,当听说某某贪官被绳之以法时,百姓的用词通常是“某某被抓了”、“某某被逮起来了”;而许多为官者则说“某某栽了”、“某某挂了”。显然,前者流露的是对贪官的憎恶与鄙视,以及贪官被抓后的欣喜与快慰;而后者表现的则是对贪官的惋惜与同情,如果说他们也有鄙视的话,那么他们所鄙视的则是其贪心太大,或后台不硬,抑或该仁兄欠火候、不老道、手法不太高明。他们乍闻此讯时,也会感到一丝心怯与触动,但一场酒席过后,神马都是浮云,因为他们仍自信于自己的“滴水不漏”或“朝中有人”。
在观看贪官落马教育影片时,百姓看的是热闹,而许多为官者则能看出门道。他们似乎看得很投入,且不时作思考状,但他们并不是在敲打自己的灵魂,而是在琢磨仁兄们的漏洞究竟出在哪里,此时他们的逻辑推理潜力会得到最大限度的调动。
因此,对他们来说,影片的作用不是警示,而是启示;不是教育,而是培训;不是反思,而是推理。
由此可见,对许多为官者来说,一批批贪官倒下所产生的结果并不是“前车之鉴”,而是“前赴后继”,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那些倒下的仁兄们或因运气不佳,或属弱智一族。当他们自己也不幸倒下后,他们又成为新的评价对象。如此循环往复,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贪”是人的本性,地球村里“不贪”是少数民族。因此要想扼制住“贪”,仅凭思想上的教化与法律的威慑都不会有太大成效。对于为官者,必须有某种办法让他们“想贪而无法贪”,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我国目前的治贪理念仍倾向于让为官者“不想贪”或“想贪而不敢贪”,而这---正如以上“仁兄论”所示---显然是苍白无力的。
说到底,还是制度问题。如果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反贪只能越反越多。现在的官员权力过于集中,这就为他们的“贪”提供了便利。美国总统都只能说“I
will try in all my power to
…”(我会设法以我全部的权力来…)、“push
… through the congress”(敦促国会通过…),而咱们的许多官员根本不需要“设法”或“敦促”,因为他们的权力可以通天。
反贪预警不能光靠思想教化,因为后者的作用对于许多官员来说只相当于催眠剂而已。真正有效的预警是一套完善的、系统化的、严格执行的反贪预警机制。要说它的效果,形象一点,就是官员们的手还没触到保险箱,警报就响了。惩戒贪官不能只靠法律,因为法律是滞后的,它的作用仅仅是等贪官暴露了给他们定个罪名而已。真正有效的惩戒是一套完善的、系统化的、严格执行的权力制约机制。形象地说,就是保险箱得有三个人同时在场才能打开,而这三个人在权力和地位上都具有相对独立性。
真心希望我国的贪官会越来越少,但要做的努力似乎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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