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开始征婚,我就变成了朋友的议论焦点。包括我的穿着打扮。昨天穿了一套黑色套装,外加一条粉色围巾。黑套装是猫眼的,整体黑色加上亮晶晶的水钻,因为觉得想调一下肤色,就围上了一条粉红色的细长丝巾,镂空的花边,属于可爱型。一女友见了非常赞赏,说:“你这样穿多好,那天穿的那套斑马的上衣去相亲,不是不好看,是不合适。”接着女友大谈了一番道理:既然是征婚,要打造成淑女型,不能太时尚。你的时尚穿着,加上你的宁做妖精误人的宣言,哪个男人还敢娶你做老婆?经她这么一说,我是明白了,敢情我嫁不出去的原因是因为不会假装淑女。
以前也开过玩笑,说假装淑女是为了需要,等等。本来我就是淑女,不需要假装。本来我就是贤妻良母,完全是本色出演。说出宁做妖精误人国的宣言,曾经给过注解,意思是因为贤妻良母做够了,所以才想做妖精,换个活法。其实我在婚姻中做了十年的贤妻,那还用得了装。相当年,陪着那个男人打天下,大好的年华,一心做好太太,相夫教子,给人家看家理财。帮人家打天下,不仅没有误了谁的国,还省吃俭用,吃苦耐劳帮人家闯出一小块天下。后来的事情就懒得讲述了。也因为如此,才决定不在为她人做嫁衣裳。不做别人幕后的女人,只选择与那个男人并肩进退。望夫成龙,不如自己成凤。
当然说归说,并没有做什么妖精。无非了打扮时尚些,一是为了自己快乐自信,二是因为工作需要。每天工作之余,回家做家务,陪孩子。晚上足不出户,和传说中的妖精正好相反,妖精应该是昼伏夜出吧。除了敲出一篇篇舒发情感,表达心情的文字。并没有出去媚眼横飞,颠倒众生。七十年代的女人,不过是外表时尚,内心保守了。
可惜我落了一个宁做妖精误人国的虚名,吓跑了多少所谓的正人君子,英雄好汉!但是依然不准备改变初衷。做女人依然喜欢时尚和妩媚。私下认为既做女人,就应该象个女人,要有那么一点性感,一点风情,一点娇憨,一点欲掩还露。如果不穿得漂亮些,时尚些,岂不枉做了一回女人!女友说:你应该再高贵和端庄些。是的我需要高贵和端庄,但这不等于我不需要妩媚和性感。也许这些年单身,造就了我的特立独行,依然不打算改变我自己,不打算为了装淑女改变我的穿着打扮。我本来就够淑女了,用得了装吗?还不如装妖精呢。反正不管别人怎么看,华丽的外表下,有着端庄的人生。不欣赏我的人也不是懂我的人!相信这茫茫人海里,自然有我的同类!所以不必去装淑女吸引谁,也不想去迎合谁。我要找的是欣赏我,理解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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