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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协议》
昆明有对即将结婚的夫妻订了份《幸福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婚后彼此相爱,生活上彼此照顾、关心;
二、若婚后一方患病或生活困难,另一方不得嫌弃对方,并竭尽所能帮助对方医治,走出生活困境;
三、婚后相互忠实于对方,不发生婚外恋或婚外情;
四、双方对外不惹是生非,不违法犯罪、不赌博、不吸毒;
五、在任何情况下,不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不对另一方实施身体虐待和精神虐待。
六,若一方违反以上二、三、四、五条的规定,则视为有过错,其将承担以下过错责任;1、过错方放弃双方共同财产中房屋、车辆的共有权;2、过错方给予另一方20万元的损害赔偿。